預算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0,16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離島海運航線營運補貼、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海運票
價補貼、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與船舶維
修補貼、國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兩岸小三通
客運航線補貼。
2.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
展計畫研擬。
3.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
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4.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
5.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6.船員與駕駛訓練、發證、考核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
7.海事、引水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8.商港安全管理業務之督導。
9.航路標識之規劃、建造、維護、監督、管理及航行安全
之促進。
10.海運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
譯及執行。
11.辦理燈塔照明設備、電子導航設備暨無線電通信之管
理及維護,離島燈塔之補給作業。
12.導入虛擬實境等技術,升級我國海事人員訓練軟硬體
設備,辦理證書電子化及智慧化審件。
預期成果
1.加強維護離島地區海運交通,提升海上運輸安全及海運
服務水準。
2.配合各項法案之修訂與制訂,與媒體建立良性溝通,強
化宣導工作績效。
3.健全海運法規法制化,與國際海運法規接軌;因應全球
趨勢規劃整體性之航港發展政策、建立我國海運產業之
競爭優勢,提升我國海運業之國際能見度。
4.保障船員工作權,持續提升我國籍船員素質與水平。另
透過新興科技技術,提升我國海事人員訓練效率,培養
我國優質海運人才,帶動海洋經濟及相關觀光事業發展
,普及民眾海上休閒娛樂遊憩活動。
5.落實船舶相關法規執行成效,確保航行船舶及人員之安
全。
6.落實港區許可監理,強化業者經營品質,維護海航及港
區航行安全。
7.提供港埠營運安全及友善環境。
8.發揮燈塔正常導航功能及強化海事安全機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1 | 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 | 1.業務費2,567千元: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75千元:辦理航運補貼 等會議外聘專家學者出席費等。 (2)委辦費2,409千元: <1>委託會計師查核離島海運客運固定航線 營運補貼計畫653千元。 <2>離島海運客運固定航線營運及服務評鑑1 ,756千元。 (3)國內旅費83千元。 2.獎補助費285,152千元: (1)依發展大眾運輸條例對載客小船經營業及 船舶運送業之營運虧損補貼、離島綜合建 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兩岸小三通客 運航線補貼等187,751千元。 (2)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本島海運票價補貼等25, 300千元。 (3)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船舶維修補貼等26, 100千元。 (4)客運碼頭旅運安全設施改善計畫等14,000 千元。 (5)馬祖港埠拖船租賃及委外操作維護費、國 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等7,041千元 。 (6)離島地區霧鎖機場執行海運疏送旅客、蘇 花陸路中斷執行緊急海運疏送民生客貨所 需經費等21,000千元。 (7)馬祖船舶至本島維修上架費用補貼計畫3,9 60千元。 |
287,719,000 | ||||||
| 2000 | 業務費 | 2,567,000 | 200,233,000 | -197,666,000 | -98.72%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5,000 | 6,451,000 | -6,376,000 | -98.84% | ||||
| 2039 | 委辦費 | 2,409,000 | 50,674,000 | -48,265,000 | -95.25%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3,000 | 13,976,000 | -13,893,000 | -99.41% | ||||
| 4000 | 獎補助費 | 285,152,000 | 2,040,000 | 283,112,000 | 13,878.04%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213,407,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71,745,000 | 2,040,000 | 69,705,000 | 3,416.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