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農業部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14頁
預算機關
農業部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6,560,000 元(
計畫內容
1.維護漁港營運機能、強化漁港設施安全、促進漁港多元  發展及提升防災能力,改善漁港環境推動友善設施。 2.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3.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   (1)設置岸上衛浴、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     施及維運。   (2)辦理推動各縣市刺網網具標示工作。   (3)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4.整合產業聚落,提高魚塭聚落整合率;強化養殖區基礎  建設,降低地下水使用量;加強養殖事實查核,維持漁  電共生案場養殖漁業生產。 5.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第二期),辦  理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  場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改善。 6.輔導轉型友善魚塭,並進行周邊環境生態監測,瞭解施  行友善養殖後對當地周邊生物相及環境生態之助益性。 7.因應全球氣候變遷,配合經濟部等單位推動全國治水計  畫,補助縣市政府推動養殖區銜接區域排水治理等相關  建設,保全養殖產業及漁民生命安全。 8.無人載具應用於漁產業計畫:配合國家無人機發展政策  ,應用無人機執行港口卸魚檢查、公海登檢巡護、沿近  海域及離岸風電場域進行漁業資源調查、海上養殖設施  數量及違規狀況盤查、天然災害災後重點受損區域之養  殖魚塭及海上設施受損情形盤查及港區測量工作、環境  檢測等工作。  
預期成果
1.改善或強化漁港於颱風時之泊地水域之穩靜,強化極端  氣候災害防護能力;整(修)建漁港公共、基本設施及定  期清淤港口航道水深,協助漁港正常營運。 2.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輔導魚市  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改善魚市場交易環境  ,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冰或魚貨  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 3.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設置及維運岸上衛浴、  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施;辦理推動各縣市  刺網網具標示工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復育海  洋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秩序,打造專屬澎湖縣的海洋產  業發展策略。 4.辦理養殖生產區規劃設置工作,提高魚塭聚落整合率;  改善養殖作業環境,整建養殖區內生產公用設施,促進  我國養殖產業永續經營;加強養殖事實查核,維持漁電  共生案場養殖漁業生產。 5.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第二期),辦  理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  場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改善。 6.輔導魚塭轉型友善生產模式,營造「生產」、「生態」  、「生活」三生之永續養殖經營模式。 7.預期完成養殖區銜接排水治理工程等相關建設,提高水  路蓄淹排洪能力,縮短排風豪雨淹水時間,減輕養殖產  業災損。 8.強化無人機(載具)於漁產業應用範疇,提升產業資訊產  握程度,提高行政作業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漁業永續經營基礎建設計畫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3年3月22日院臺農字第11310040
 80號函核定之「漁業永續經營基礎建設計畫(
 第二期)」辦理,計畫總經費7,678,500千元,
 中央負擔5,844,200千元,執行期間114至117
 年,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435,479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587,877千元,未來年度
 經費需求數2,820,844千元,本科目編列1,141
 ,720千元。
2.業務費759,545千元,包括:
 (1)網路通訊及一般通訊等費用2,000千元。
 (2)影印機租金等費用2,000千元。
 (3)委請專業人士顧問費、工程審查、督導及
   採購評選會議委員出席費、稿費等5,260千
   元。
 (4)委辦費735,752千元,包括:
   <1>委託第一類漁港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辦理中央主管第一類漁港之港區清
     潔及安全維護、修繕及廢棄物去化、漂
     流木清理等工作180,727千元。
   <2>委託辦理強化及擴充漁業資訊整合系統
     維護等6,000千元。
   <3>委託辦理漁港調查評估、整體規劃及防
     護演練、關鍵基礎設施漁港區域地形地
     物及水深測繪、漁港船舶管理平台優化
     作業維護及精進等相關工作55,000千元
     。
   <4>委託辦理漁業工程管理系統維護、漁港
     工程計畫管考追蹤、督導、品質管理、
     漁港設施督導計畫等相關工作40,000千
     元。
   <5>委託辦理中央主管第一類漁港各項基本
     設施及相關公共設施(含公共休憩設施)
     改善、建設及港區淤砂疏浚等工作377,4
     60千元。
   <6>委託辦理第一類漁港魚市場、漁民活動
     中心及直銷中心等相關設施興建改善等7
     6,565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周邊耗材及
   非消耗品4,510千元。
 (6)各項工程資料建置、書圖文件印製、相關
   業務連繫及雜支等3,000千元。
 (7)國內旅費5,700千元。
 (8)國外旅費73千元,係派員考察日本漁港建
   設及整備研習。
 (9)運送相關工程書圖文件等運費1,250千元。
3.設備及投資204,234千元,包括:
 (1)辦理第一類漁港各項基本設施及相關公共
   設施(含公共休憩設施)改善與建設、港區
   淤砂疏浚、碼頭區及其他休閒等水陸域工
   程建設等工作189,900千元。其中工程管理
   費約5,529千元,按施工費用189,900千元
   ,扣除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184
   ,300千元提列,因包含數件細項工程,其
   件數及金額未確定,計算方式暫以3%估算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各項工程結算總價
   提列,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辦理第一類漁港魚市場、漁民活動中心及
   直銷中心等設施興(改)建等14,000千元。
   其中工程管理費約407千元,按施工費用14
   ,000千元,扣除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
   等後為13,580千元提列,因包含數件細項
   工程,其件數及金額未確定,計算方式暫
   以3%估算,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
   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各項工程
   結算總價提列,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3)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334千元。
4.獎補助費177,941千元,包括:
 (1)補助澎湖縣政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等115,712千元。
 (2)捐助漁會及魚市場辦理魚市場、漁民活動
   中心及直銷中心等設施興(改)建工程等53,
   674千元。
 (3)捐助漁會或漁民(業)團體辦理岸上衛浴盥
   洗、休閒輔助機能設施設置及維運等8,555
   千元。
1,141,720,000
2000 業務費 759,545,000 2,500,000 757,045,000 30,281.80%
2009 通訊費 2,00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260,000 30,000 5,230,000 17,433.33%
2039 委辦費 735,752,000 2,450,000 733,302,000 29,930.69%
2051 物品 4,51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000,000
2072 國內旅費 5,700,000 20,000 5,680,000 28,400.00%
2078 國外旅費 73,000
2081 運費 1,25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4,234,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203,9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34,000
4000 獎補助費 177,941,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15,712,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2,22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