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農業部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6,560,000 元()
計畫內容
1.維護漁港營運機能、強化漁港設施安全、促進漁港多元
發展及提升防災能力,改善漁港環境推動友善設施。
2.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3.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
(1)設置岸上衛浴、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
施及維運。
(2)辦理推動各縣市刺網網具標示工作。
(3)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4.整合產業聚落,提高魚塭聚落整合率;強化養殖區基礎
建設,降低地下水使用量;加強養殖事實查核,維持漁
電共生案場養殖漁業生產。
5.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第二期),辦
理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
場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改善。
6.輔導轉型友善魚塭,並進行周邊環境生態監測,瞭解施
行友善養殖後對當地周邊生物相及環境生態之助益性。
7.因應全球氣候變遷,配合經濟部等單位推動全國治水計
畫,補助縣市政府推動養殖區銜接區域排水治理等相關
建設,保全養殖產業及漁民生命安全。
8.無人載具應用於漁產業計畫:配合國家無人機發展政策
,應用無人機執行港口卸魚檢查、公海登檢巡護、沿近
海域及離岸風電場域進行漁業資源調查、海上養殖設施
數量及違規狀況盤查、天然災害災後重點受損區域之養
殖魚塭及海上設施受損情形盤查及港區測量工作、環境
檢測等工作。
預期成果
1.改善或強化漁港於颱風時之泊地水域之穩靜,強化極端
氣候災害防護能力;整(修)建漁港公共、基本設施及定
期清淤港口航道水深,協助漁港正常營運。
2.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輔導魚市
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改善魚市場交易環境
,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冰或魚貨
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
3.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設置及維運岸上衛浴、
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施;辦理推動各縣市
刺網網具標示工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復育海
洋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秩序,打造專屬澎湖縣的海洋產
業發展策略。
4.辦理養殖生產區規劃設置工作,提高魚塭聚落整合率;
改善養殖作業環境,整建養殖區內生產公用設施,促進
我國養殖產業永續經營;加強養殖事實查核,維持漁電
共生案場養殖漁業生產。
5.建構農產品冷鏈物流及品質確保示範體系(第二期),辦
理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
場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改善。
6.輔導魚塭轉型友善生產模式,營造「生產」、「生態」
、「生活」三生之永續養殖經營模式。
7.預期完成養殖區銜接排水治理工程等相關建設,提高水
路蓄淹排洪能力,縮短排風豪雨淹水時間,減輕養殖產
業災損。
8.強化無人機(載具)於漁產業應用範疇,提升產業資訊產
握程度,提高行政作業效能。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1 | 漁業永續經營基礎建設計畫 |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13年3月22日院臺農字第11310040 80號函核定之「漁業永續經營基礎建設計畫( 第二期)」辦理,計畫總經費7,678,500千元, 中央負擔5,844,200千元,執行期間114至117 年,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435,479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587,877千元,未來年度 經費需求數2,820,844千元,本科目編列1,141 ,720千元。 2.業務費759,545千元,包括: (1)網路通訊及一般通訊等費用2,000千元。 (2)影印機租金等費用2,000千元。 (3)委請專業人士顧問費、工程審查、督導及 採購評選會議委員出席費、稿費等5,260千 元。 (4)委辦費735,752千元,包括: <1>委託第一類漁港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辦理中央主管第一類漁港之港區清 潔及安全維護、修繕及廢棄物去化、漂 流木清理等工作180,727千元。 <2>委託辦理強化及擴充漁業資訊整合系統 維護等6,000千元。 <3>委託辦理漁港調查評估、整體規劃及防 護演練、關鍵基礎設施漁港區域地形地 物及水深測繪、漁港船舶管理平台優化 作業維護及精進等相關工作55,000千元 。 <4>委託辦理漁業工程管理系統維護、漁港 工程計畫管考追蹤、督導、品質管理、 漁港設施督導計畫等相關工作40,000千 元。 <5>委託辦理中央主管第一類漁港各項基本 設施及相關公共設施(含公共休憩設施) 改善、建設及港區淤砂疏浚等工作377,4 60千元。 <6>委託辦理第一類漁港魚市場、漁民活動 中心及直銷中心等相關設施興建改善等7 6,565千元。 (5)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周邊耗材及 非消耗品4,510千元。 (6)各項工程資料建置、書圖文件印製、相關 業務連繫及雜支等3,000千元。 (7)國內旅費5,700千元。 (8)國外旅費73千元,係派員考察日本漁港建 設及整備研習。 (9)運送相關工程書圖文件等運費1,250千元。 3.設備及投資204,234千元,包括: (1)辦理第一類漁港各項基本設施及相關公共 設施(含公共休憩設施)改善與建設、港區 淤砂疏浚、碼頭區及其他休閒等水陸域工 程建設等工作189,900千元。其中工程管理 費約5,529千元,按施工費用189,900千元 ,扣除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等後為184 ,300千元提列,因包含數件細項工程,其 件數及金額未確定,計算方式暫以3%估算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各項工程結算總價 提列,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辦理第一類漁港魚市場、漁民活動中心及 直銷中心等設施興(改)建等14,000千元。 其中工程管理費約407千元,按施工費用14 ,000千元,扣除營造工程保險費及營業稅 等後為13,580千元提列,因包含數件細項 工程,其件數及金額未確定,計算方式暫 以3%估算,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 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各項工程 結算總價提列,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 (3)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334千元。 4.獎補助費177,941千元,包括: (1)補助澎湖縣政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等115,712千元。 (2)捐助漁會及魚市場辦理魚市場、漁民活動 中心及直銷中心等設施興(改)建工程等53, 674千元。 (3)捐助漁會或漁民(業)團體辦理岸上衛浴盥 洗、休閒輔助機能設施設置及維運等8,555 千元。 |
1,141,72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759,545,000 | 2,500,000 | 757,045,000 | 30,281.80% | ||||
| 2009 | 通訊費 | 2,000,00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2,00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5,260,000 | 30,000 | 5,230,000 | 17,433.33% | ||||
| 2039 | 委辦費 | 735,752,000 | 2,450,000 | 733,302,000 | 29,930.69% | ||||
| 2051 | 物品 | 4,51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000,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700,000 | 20,000 | 5,680,000 | 28,40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73,000 | |||||||
| 2081 | 運費 | 1,25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04,234,000 | |||||||
| 3015 |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203,900,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34,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77,941,000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115,712,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62,22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