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4,52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
提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
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2 |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24,006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15,594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1,0 78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12,050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6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52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20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632千元。 3.物品1,082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1,049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3 千元。 4.一般事務費3,845千元,包括: (1)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301千元。 (2)緩刑社區處遇經費60千元。 (3)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19千元。 (4)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2,616千元。 (5)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41千元。 (6)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602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1千元。 (8)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1 05千元。 5.國內旅費833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75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40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263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2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43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90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2千元。 |
24,006,000 | 21,831,000 | 2,175,000 | 9.96% | |||
| 2000 | 業務費 | 24,006,000 | 21,831,000 | 2,175,000 | 9.96%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15,594,000 | 14,165,000 | 1,429,000 | 10.09%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652,000 | 2,652,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1,082,000 | 1,106,000 | -24,000 | -2.17%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845,000 | 3,085,000 | 760,000 | 24.64%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33,000 | 823,000 | 10,000 | 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