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9,09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33,916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2,703千元,係職員69人之
 薪俸、加給等。
2.技工及工友待遇2,728千元,係駕駛3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23,136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
4.其他給與1,106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10,251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6,81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7,174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33,916,000 122,700,000 11,216,000 9.14%
1000 人事費 133,916,000 122,700,000 11,216,000 9.1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2,703,000 72,648,000 10,055,000 13.8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728,000 2,647,000 81,000 3.06%
1030 獎金 23,136,000 22,399,000 737,000 3.29%
1035 其他給與 1,106,000 1,117,000 -11,000 -0.98%
1040 加班費 10,251,000 9,929,000 322,000 3.24%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818,000 6,736,000 82,000 1.22%
1055 保險 7,174,000 7,224,000 -50,000 -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