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2,79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及業務職掌辦理總務、人事、會計、統 計、政風等事務,以及加強資訊、財物、車輛與工友等管 理,上訴案件彙編及辦公廳舍維護。  
預期成果
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及管理,支援檢察業務之順利進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35,812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政務人員待遇3,952千元,係檢察總長1人之薪
 俸及加給。
2.法定編制人員待遇84,880千元,係職員72人之
 薪俸、加給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人之
 待遇4,310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1,836千元,係駕駛6人及工友
 3人之工餉、加給等。
4.獎金20,050千元,係考績獎金、年終工作獎金
 及獎章之獎勵金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2
 人之年終工作獎金539千元〉
5.其他給與740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傷
 殘死亡慰問金等。
6.加班費10,822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7.退休離職儲金6,61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8.保險6,91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35,812,000 141,449,000 -5,637,000 -3.99%
1000 人事費 135,812,000 141,449,000 -5,637,000 -3.99%
1010 政務人員待遇 3,952,000 3,838,000 114,000 2.9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84,880,000 82,215,000 2,665,000 3.24%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836,000 2,498,000 -662,000 -26.50%
1030 獎金 20,050,000 22,537,000 -2,487,000 -11.04%
1035 其他給與 740,000 1,092,000 -352,000 -32.23%
1040 加班費 10,822,000 14,471,000 -3,649,000 -25.22%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616,000 7,212,000 -596,000 -8.26%
1055 保險 6,916,000 7,586,000 -670,000 -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