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4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887,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本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10,538千元,其內容如下: 
1.員工參加各項訓練及研習等經費10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943千元。 
3.公務電話費及郵資526千元。 
4.影印機租金75千元。 
5.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24千元。 
6.公務車保險費52千元。 
7.邀請專家學者出席中心會議提供專業諮詢出席
 費100千元,辦理專題演講、講習、訓練及座
 談會等講座鐘點費115千元,合共215千元。
8.公務車油料費64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物品等
 542千元,合共606千元。 
9.辦公室清潔費255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2,502
 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服務費(3人)2,150千元
 ,辦理重大政策說明會及各項協調會等經費1,
 503千元,合共6,410千元。
10.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261千元及機關宿舍養護
  費10千元,合共271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68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6千
  元,合共74千元。
12.設施儀器養護費104千元。
13.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1,058千元。
14.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等經費170千元。
10,538,000
2000 業務費 10,368,000 7,126,000 3,242,000 45.5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1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943,000 618,000 325,000 52.59%
2009 通訊費 526,000 450,000 76,000 16.8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5,000 210,000 -135,000 -64.29%
2024 稅捐及規費 24,000 17,000 7,000 41.18%
2027 保險費 52,000 30,000 22,000 73.3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5,000 53,000 162,000 305.66%
2051 物品 606,000 383,000 223,000 58.22%
2054 一般事務費 6,410,000 4,714,000 1,696,000 35.9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71,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74,000 55,000 19,000 34.5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4,000 66,000 38,000 57.58%
2072 國內旅費 1,058,000 520,000 538,000 103.46%
3000 設備及投資 170,000 85,000 85,000 1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70,000 85,000 85,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