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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2-116年度預算案-都市發展局主管第66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承辦單位
都市規劃科、都市更新科
預算金額
422,585,000 元(
計畫內容
 1.高雄市前鎮小港部分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2.依據「高雄市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第3條第1項第6款規定:「本府 依預算程序之撥款」辦理。 3.本府都市發展局以市有土地作價投資。
預期成果
 1.發展都市計畫繁榮都市增進居民環境品質。2.促進土地有效利用,誘導都市健全發展。 3.促進公有土地開發利用,推動都市健全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6,200,306元,收支併列416,384,694元 422,585,000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6,200,000
1.高雄市前鎮小港部分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
2.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
辦理已達法令年限,依法需通
盤檢討之都市計畫區,定期辦
理通盤檢討規劃作業,因應臺
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與
本府政策指示事項,並參酌機
關團體或人民建議,依法檢討
本市前鎮區之臨海特定區、佛
公地區與小港區之二苓地區、
高速公路五甲交流道附近特定
區與港墘地區與小港特定區等
都市計畫區之土地使用規劃、
公共設施配置及土地使用分區
管制要點等,以促進土地有效
利用,誘導都市健全發展。
3.本計畫總經費14,200,000
元,採一次發包分3年編列預
算辦理,以前年度編列
8,000,000元,本年度編列
6,200,000元。4.規劃費6,019,000元。
5.作業費181,000元。
   6,019,000*3%≒181,000
1 6,200,000 6,200,000
3045 投資 416,385,000
以三民區大港段七小段668-4、668-5、668-6、668-9、
668-10、668-11、668-14地號
等7筆土地,作價投資「高雄
市城鄉發展及都市更新基
金」,作為都市更新基地(由
公務預算編列投資基金,收支
併列)
1 104,379,974 104,379,974
以岡山區岡山段82-46、82-159、84、87地號等4筆市有土
地,作價投資「高雄市城鄉發
展及都市更新基金」,作為都
市更新基地(由公務預算編列
投資基金,收支併列)。
1 312,004,720 312,004,720
配合預算編列至千元。 1 306 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