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9-116年度預算案-文化局主管第53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
文化資產中心
預算金額
504,26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景觀之管理、維護、調查、研究、推廣與再利用。 2.辦理本市文化資產保存計畫。 3.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A類及B類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C類傳統表演藝術類補 助、D類文物普查建檔計畫。 4.辦理115年度「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
預期成果
 1.完成本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文化景觀之管理、維護、調查、研究、推廣與再利用。 2.完成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A類及B類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C類傳統表演藝術類補 助、D類文物普查建檔計畫。 3.完成文化景觀鳳山黃埔新村鳳山溪污水下水道系統用戶接管工程。 4.完成115年度「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高雄市文化資產保存計畫 市款107,910,000元 107,910,000 88,572,000 19,338,000 21.83%
2000 業務費 市款22,572,000元 22,572,000 22,57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572,000 22,572,000 0 0.00%
辦理本市眷村及文化資產空間保存及維護等。
 
1 22,572,000 22,572,000 22,572,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市款85,338,000元 85,338,000 66,000,000 19,338,000 29.30%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5,338,000 66,000,000 19,338,000 29.30%
辦理本市文化資產、相關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等。 1 55,938,000 55,938,000
辦理鳳山黃埔新村污水下水道用戶配合接管相關工程。 1 29,400,000 29,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