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8-116年度預算案- 消防局主管第51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承辦單位
災害防救辦公室、各科及中心單位
預算金額
385,375,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消防安全檢查及宣導市民防火觀念,辦理消防違規處理等。2.執行災害搶救,減少災害損失及人民傷亡,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3.完善本市義消及災害防救團體協勤機制, 4.辦理消防人員教育訓練進修等業務。 5.執行火災原因之調查、鑑識、統計、分析及火災證明書之核發。 6.掌理消防勤務規劃、指揮、調度、管制、協調、聯繫及119勤務報案管理等事項。 7.本市災害應變中心之運作管理及維護事宜、定期辦理本市各機關災害防救承辦人員及進駐人員教育 訓練。 8.考核本府各局處與各區公所災害防救業務,並辦理強韌臺灣大規模風災震災整備與協作計畫。 9.健全本市到院前緊急救護系統,充實救護人力及裝備。 10.執行本市公共危險物品及爆竹煙火場所檢查,督促業者落實防災計畫之執行及其他相關業務活動 等。
預期成果
 1.落實各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保障消防安全。2.精進消防救災戰術及技能,強化應變及搶救能力,提升效率。3.強化救災整備及訓練,提升整體防救災效能。4.充實新知、鍛鍊強健體力,並提升人命 救助等消防整體戰力。5.確保調查、鑑定品質,保障民眾權益及作為消防行政參考。6.提升119勤務 派遣功能,落實同步受理快速派遣制度,嚴密靈活勤務指揮管制,掌握消弭災害契機。7.強化多項災 害應變能力,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8.推動災害防救工作,強化本市災害應變能力。9.提升本市到 院前緊急救護服務品質,強化社區民眾緊急處置能力。10.落實執行法令規定,減少災害發生。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8 災害防救業務 市款3,635,000元,收支併列53,200,000元 56,835,000 15,675,000 41,160,000 262.58%
2000 業務費 市款3,635,000元,收支併列45,600,000元 49,235,000 13,243,000 35,992,000 271.78%
2009 通訊費 53,000 53,000 0 0.00%
行動電話簡訊廣播及網路傳真費。 1 53,000 53,000 53,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98,000 98,000 0 0.00%
本府防災資訊網站網路維護費。 1 98,000 98,000 9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2,000 142,000 0 0.00%
防災會報及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外聘專家出席費。
 
1 142,000 142,000 142,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3,000,000 12,608,000 -9,608,000 -76.21%
高雄市政府116年度區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暨117年度市級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編修,本案
係屬116-117年延續性計畫,
總經費5,920,000元,本年
度編列3,000,000元,餘
2,920,000元於117年度編列。
1 3,000,000 3,0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5,907,000 307,000 45,600,000 14,853.42%
緊急應變管理資訊雲端服務(EMIC)、防救災資源資料
庫、訊息服務平台及衛星電話
教育訓練。
1 50,000 50,000 50,000 0 0.00%
防災會報及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資料印製、誤餐及場地
佈置等相關費用。
1 107,000 107,000 107,000 0 0.00%
災害防救業務訪評工作之推動及執行等相關費用。 1 150,000 150,000 150,000 0 0.00%
◎內政部消防署補助辦理115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
理防災協作中心防救災緊急維
生設備計畫,總經費
41,800,000元(經常門
34,200,000元、資本門
7,600,000元),本年度編列
34,200,000元(中央補助)(依據
高雄市議會115年4月7日高市
會財字第1150011879號函同意
先行墊支)。
1 34,200,000 34,200,000
◎內政部消防署補助辦理115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
理推動鄉(鎮、市、區)公所
HSEEP演練及防災協作中心
演練,總經費11,400,000元,
本年度編列11,400,000元(中央
補助)。
1 11,400,000 11,400,000
2072 國內旅費 35,000 35,000 0 0.00%
同仁出席會議及洽公等出差旅費。 1 35,000 35,000 35,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收支併列7,600,000元 7,600,000 2,432,000 5,168,000 212.50%
3020 機械設備費 7,600,000
◎內政部消防署補助辦理115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
理防災協作中心防救災緊急維
生設備計畫,總經費
41,800,000元(經常門
34,200,000元、資本門
7,600,000元),本年度編列7,600,000元(中央補助)(依據高
雄市議會115年4月7日高市會
財字第1150011879號函同意先
行墊支)。
1 7,600,000 7,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