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8-116年度預算案- 消防局主管第36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承辦單位
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安全衛生督察室
預算金額
2,822,657,000 元(
計畫內容
 1.一般業務:執行本局、各救災救護大隊一般業務及其他相關業務活動等。2.會計業務:辦理歲計、會計、統計業務。 3.人事業務:消防人員任免、遷調、獎懲、差假管理等業務。 4.政風業務:辦理政風督導、防護及機密維護等業務。 5.安全衛生督察業務:辦理勤務督導、考核、慰問及勤務安全衛生等業務。 6.秘書室業務:執行研考、文書、出納、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廳舍營繕、機要文書處理、法規、印 信等及其他相關業務活動等。
預期成果
 1.一般業務:依計畫內容及預算進度如期完成,可提高行政效率。2.會計業務:配合辦理本局業務,提高預算執行效益。 3.人事業務:依據有關法令規章強化人事服務效能,使人與事適切配合,組織架構更具彈性。 4.政風業務:澄清吏治,提升機關行政效率及透明度,建立政府清廉形象。 5.安全衛生督察業務:提升為民服務,落實勤務運作,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6.秘書室業務:達成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4 政風業務 市款76,000元 76,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76,000元 76,000
2051 物品 7,000
辦公用文具紙張等。 1 7,000 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9,000
辦理政風座談、廉政會報、問卷調查、專案稽核、法律常識
講習等印刷費。
1 57,000 57,000
辦理廉政宣導使用。 1 12,000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