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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2-116年度預算案-地政局主管第534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仁武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地價課
預算金額
515,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平均地權條例暨其他施行細則規定,經常調查地價動態,劃分地價區段及計算宗地地價等業務。 2.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工作。
預期成果
 1.保持地價資料之正確、完整並作為徵收土地補償及課徵土地增值稅等參考。2.依據公告地價表課徵地價稅及照價收買並作為計算租金之依據。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3 地價管理 市款407,000元,收支併列108,000元 515,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80,000元 80,000
1040 加班費 80,000
急辦地價業務加班費。 1 80,000 80,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327,000元,收支併列54,000元 381,000
2009 通訊費 3,000
寄發地價改算通知。 1 3,000 3,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2,000
影印機租金。 1 22,000 22,000
2051 物品 127,000
辦理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登錄資訊查核所需文具用品及
影印紙等費用(罰金罰鍰收支
併列)。
1 37,000 37,000
辦理地價業務用碳粉、墨水匣、影印紙、文具用品等費用
及印表機感光匣等耗材。
1 90,000 9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2,000
辦理地價會議誤餐費、訂閱地政雜誌、購買法令彙編、刻
章、現值表及地價表格印刷等
費用。
1 155,000 155,000
辦理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登錄資訊查核所需雜支費用
(罰金罰鍰收支併列)。
1 17,000 17,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7,000
辦理地價業務各項設備零件汰換維護費。 1 37,000 37,000
2072 國內旅費 20,000
參加地價會議、講習、受訓及辦理轄區地價調查等業務旅
費。
1 20,000 20,000
4000 獎補助費 收支併列54,000元 54,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54,000
核發民眾依平均地權條例81條之4檢舉案件檢舉獎金(罰金罰
鍰收支併列)。
1 54,000 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