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2016-116年度預算案-客委會第22頁
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承辦單位
綜合規劃組、文教發展組、客家文化中心
預算金額
65,202,000 元(
計畫內容
 (一)客家文化事務合作交流:1. 規劃研究各項客家事務發展政策。2. 促進國內外客家事務合作,辦理      國內外客家文化交流,宣揚客家文化之功能。 (二)客家文化語言推廣及社團輔導:1. 辦理各項客家文化及語言保存與推廣。2. 輔導客家社團及學校       辦理各項客家文化保存與推廣。 (三)客家產業發展及藝文創作:1. 舉辦客家文化主題活動,行銷在地文創產業,帶動客庄觀光旅遊發       展。2. 鼓勵客家藝文創作,配合媒體行銷,以協助客家文化保存與推廣。 (四)客家文化活動:舉辦客家文化主題活動,行銷在地文創產業,帶動客庄觀光旅遊發展。 (五)美濃客家文物館經營管理: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營造計畫等事宜。
預期成果
 (一)客家文化事務合作交流:重建客家知識體系、促進客家社區產經發展,促進族群間交流與合作。(二)客家文化語言推廣及社團輔導:1. 弘揚客家文化及語言綿延不絕,展現客家文化藝術之美。       2. 輔導客家社團及學校積極推廣客家文化保存、延續、發展與成長之相關工作。 (三)客家產業發展及藝文創作:達到客家文化保存、延續、發展與成長之效果。 (四)客家文化活動:舉辦客家文化主題活動,表彰客家族群團結合作,達到客家文化紮根。 (五)美濃客家文物館經營管理:依照計畫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4 客家文化活動 市款3,000,000元 3,000,000 4,500,000 -1,500,000 -33.33%
2000 業務費 市款3,000,000元 3,000,000 4,500,000 -1,500,000 -33.33%
2054 一般事務費 3,000,000 4,500,000 -1,500,000 -33.33%
辦理客家文化力(季)系列活動及產業嘉年華。 1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