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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4.衛生局-116預算(案)第54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衛生局
承辦單位
疾病管制科
預算金額
50,240,000 元(
計畫內容
 1.法定傳染病防治。2.各項預防接種。 3.傳染病疫情調查監視通報處理。 4.新興傳染病防治。 5.天然災害相關傳染病計畫。 6.生物病原災害防救計畫。 7.感染管制計畫。 8.檢體採檢運送品質管理。 9.外籍勞工健康檢查管理。 10.傳染病防治醫療網計畫。
預期成果
 1.加強各項預防接種及各項法定傳染病防治,減少傳染病發生,儲備防疫物資及視疫情啟動傳染病醫療網,以維護民眾健康。 2.辦理外國人入境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以保護國人健康免受境外疾病威脅。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1000 人事費 縣庫負擔784,000元 784,000 1,076,000 -292,000 -27.1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50,836 550,836 0 0.00%
辦理肝炎及傳染病防治等業務約僱330俸點1人酬金。(詳見
人事費分析表)
1×12 人×月 45,903 550,836 550,836 0 0.00%
1030 獎金 68,855 68,855 0 0.00%
辦理肝炎及傳染病防治等業務約僱330俸點1人年終工作獎
金。(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68,855 68,855 68,855 0 0.00%
1035 其他給與 22,000 22,000 0 0.00%
辦理肝炎及傳染病防治等業務約僱330俸點1人休假補助費。
(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16,000 16,000 16,000 0 0.00%
辦理肝炎及傳染病防治等業務約僱330俸點1人休慰勞假補助
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0 人×天 600 6,000 6,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28,401 320,401 -292,000 -91.14%
辦理各種傳染病防治工作超時加班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13,091 13,091 13,091 0 0.00%
辦理肝炎及傳染病防治等業務約僱330俸點1人未休慰勞假加
班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0 人×天 1,531 15,310 15,310 0 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4,704 34,704 0 0.00%
辦理肝炎及傳染病防治等業務約僱330俸點1人離職儲金政府
提撥數。(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2 人×月 2,892 34,704 34,704 0 0.00%
1055 保險 79,204 79,204 0 0.00%
辦理肝炎及傳染病防治等業務約僱330俸點1人政府負擔健保
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2 人×月 2,454 29,448 29,448 0 0.00%
辦理肝炎及傳染病防治等業務約僱330俸點1人政府負擔勞保
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12 人×月 4,106 49,272 49,164 108 0.22%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484 484 592 -108 -18.24%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45,192,435元,收支併列4,201,565元(中央補助
4,201,565元)
49,394,000 52,652,000 -3,258,000 -6.19%
2009 通訊費 372,466 885,070 -512,604 -57.92%
預防接種催種、醫療院所連繫、傳染病通報資料等使用網
路通訊費。
12 1,120 13,440 13,440 0 0.00%
辦理各項傳染病防治聯繫業務所需郵資、傳真、電話費及簡
訊費。
1 280,000 280,000 280,0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明信片、郵資、電話、匯款手續費
等費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助
74,700元,縣配合款4,326元)
1 79,026 79,026
2018 資訊服務費 65,000 65,0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所需系統建置、電腦及其周邊設備維護
費。
1 65,000 65,000 65,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1,000 35,000 6,000 17.14%
傳染病個案緊急處置強制送醫過程所需租用民間救護車費
用。
1 15,000 15,000 15,000 0 0.00%
辦理各種傳染病防治教育訓練、會議及宣導等所需場地、
服裝、車輛、帳篷等租金費
用。
1 18,000 18,000 18,0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針具自動服務機、保險套自動服務
機、試劑自動服務機等場地租
賃費、辦理教育訓練或會議場
地租賃費、宣傳車、音響租金
等費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
1 8,000 8,000
2027 保險費 8,400 8,400 0 0.00%
各種傳染病防治業務參與活動人員所需保險費。 3 2,800 8,400 8,4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4,588,730 7,274,732 -2,686,002 -36.92%
各種傳染病防治業務所需僱工噴藥、消毒、場地清潔及搬運
等費用。
1 42,000 42,000 42,0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所需醫師支援費用。 5 3,435 17,175 17,175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所需聘請護理人員費用。 3 1,250 3,750 3,750 0 0.00%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2人酬金。
2×12 人×月 36,305 871,320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2人政府負擔勞
保費。
2×12 人×月 3,425 82,200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2人政府負擔健
保費。
2×12 人×月 1,945 46,680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2人退休金政府
提撥數。
2×12 人×月 2,292 55,008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防治業務專員2人年終工
作獎金。
1 108,916 108,916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1人酬金。
1×12 人×月 37,278 447,336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1人政府負擔勞
保費。
1×12 人×月 3,425 41,100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1人政府負擔健
保費。
1×12 人×月 1,948 23,376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1人退休金
政府提撥數。
1×12 人×月 2,292 27,504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1人年終工作獎
金。
1 55,917 55,917
辦理新興傳染病篩檢、疫情業務處理及疫苗接種服務所需之
防治業務專員3人未休假工
資。(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3×10 人×天 1,568 47,040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2人酬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5.7.13發綜字第1152001761號函) 1 807,792 807,792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2人政府負擔勞保費。(勞動部勞
動力發展署115.7.13發綜字第
1152001761號函)
1 76,224 76,224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2人政府負擔健保費。(勞動部勞
動力發展署115.7.13發綜字第
1152001761號函)
1 41,304 41,304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2人退休金政府提撥數。(勞動部
勞動力發展署115.7.13發綜字
第1152001761號函)
1 48,480 48,480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2人前一年度年終工作獎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5.7.13發
綜字第1152001761號函)
1 99,931 99,931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2人特別休假未休之工資。(勞動
部勞動力發展署115.7.13發綜
字第1152001761號函)
1 45,620 45,620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加班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5.7.13發綜字第1152001761號函) 1 14,960 14,96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酬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
1×12 人×月 45,068 540,816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政府負擔勞保費。(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
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
1×12 人×月 4,097 49,164 49,152 12 0.02%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政府負擔健保費。(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
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中央
補助13,296元,縣配合款
13,296元)
1×12 人×月 2,216 26,592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退休金政府提撥數。(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
管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
1×12 人×月 2,748 32,976 32,976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年終工作獎金。(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
字第1150100610號函)
1×1.5 人×月 45,068 67,602 67,602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酬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縣配合款)
1×12 人×月 40,199 482,388 482,388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政府負擔勞保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
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縣配
合款)
1×12 人×月 3,753 45,036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政府負擔健保費。(衛生福
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
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縣配
合款)
1×12 人×月 2,032 24,384 25,488 -1,104 -4.33%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退休金政府提撥數。(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
管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縣
配合款)
1×12 人×月 2,520 30,240 30,24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愛滋病及性病防治子計畫業務人員1
人年終工作獎金。(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
字第1150100610號函,縣配合
款)
1×1.5 人×月 40,199 60,299 60,299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病媒防治子計畫僱用鐘點人員4人酬
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
4×210 人×時 250 210,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病媒防治子計畫僱用鐘點人員4人政
府負擔勞保費。(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字
第1150100610號函)
4×1 人×年 2,350 9,4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之病媒防治子計畫僱用鐘點人員4人政
府負擔健保費。(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字
第1150100610號函)
4×1 人×年 1,550 6,2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87,156 710,256 276,900 38.99%
辦理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身障福利
機構、榮民之家、矯正機關、
少年福利及育幼院和托嬰中心
等人口密集機構查核業務所需
聘用之專業人士出席費。
75 人次 2,500 187,500 187,500 0 0.00%
辦理感染管制查核及其他傳染病防治業務所需聘請專業人士
之出席費。
56 人次 2,500 140,000 140,0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相關會議、病例審查、面訪困難個
案、演習等專家或委員出席
費,辦理醫院及長照機構等感
染管制查核委員之出席費。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助
207,500元,縣配合款32,500
元)
96 人次 2,500 240,000
辦理各種傳染病防治業務講習、訓練、研習會等外聘講師
鐘點費。
8 2,000 16,000 16,000 0 0.00%
辦理各種傳染病防治講習、訓練、研習會內聘講師鐘點費。 8 1,000 8,000 8,0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相關人員訓練、研習、講習、座談
會、會議、病友會等外聘講師
鐘點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助
158,000元,縣配合24,000元)
91 2,000 182,000 140,000 42,000 3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相關人員訓練、研習、講習、座談
會、會議、病友會等內聘講師
鐘點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助
27,000元,縣配合20,000元)
47 1,000 47,000 19,000 28,000 147.37%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相關會議、病例討論及面訪困難個案
等相關作業之書面審查費用。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
42 900 37,8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之結核菌素測驗及卡介苗接種技術
指導費及結核病個案訪視技巧
教育訓練指導費。(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
字第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
助24,000元,縣配合36,000
元)
120 500 60,000
傳染病防治計畫執行血清監測之醫事人員完成採檢,收集接
觸者同意書及問卷等工作之調查訪問費。(衛生福利部疾病
管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
100 550 55,000
辦理各種傳染病防治大型宣導活動聘請專業人士演出酬勞、
舞台監督、燈光及音響設計等
費用。
1 8,856 8,856 8,856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衛教活動聘請專業人士、社區團體演出
酬勞及主持人等費用。(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
管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縣
配合款)
1 5,000 5,000
2039 委辦費 2,088,700 2,303,600 -214,900 -9.33%
委託處理過期疫苗、藥品、生物醫療廢棄物等費用。 1 3,000 3,000 3,000 0 0.00%
委託醫療院所辦理本縣30歲以上高風險族群(糖尿病、腎臟
病等)、結核病個案接觸者及
12歲以上民眾進行社區胸部X
光篩檢,以降低結核病社區感
染風險及死亡率。
10000 180 1,800,000
委託衛生所及合約院所辦理50歲以下清潔隊員、警察人員及
中小學教職員工自購流感疫苗
接種處置費。
1 285,700 285,700 400,000 -114,300 -28.58%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3,000 3,000 0 0.00%
參加護理師護士公會、醫事檢驗師公會、防疫學會、公共衛
生學會等會費。
1 3,000 3,000 3,000 0 0.00%
2051 物品 38,533,198 36,855,075 1,678,123 4.55%
辦理護理之家、精神復健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身障福利
機構、榮民之家、矯正機關、
少年福利及育幼院和托嬰中心
等人口密集機構查核業務所需
之文具、紙張、講義、碳粉匣
等相關耗材所需費用。
1 30,000 30,000 30,000 0 0.00%
辦理各項傳染病防治業務所需文具紙張、影印機耗材、圖
書、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耗材。
1 102,435 102,435 102,435 0 0.00%
各項傳染病防治追蹤患者之治療轉介藥品、藥膏、奶粉及從事高感染性傳染病疫調、採
檢、針扎等防疫工作預防性投
藥費用。
1 10,000 10,000
辦理各項傳染病所需冰寶、高低溫度計、監視卡、空針、針
頭、耳溫槍、退燒藥、消腫藥
膏、藥品、試劑、冷凍監視
片、棉球、酒精、疫苗標示
牌、疫苗擺放盒等費用。
1 100,000 100,000 100,000 0 0.00%
購買各項傳染病採檢所需之採血器耗材及調查人員防護器
材、採樣用吸管、防疫物資、
消毒器材、藥品、試劑等費
用。
1 423,000 423,000 423,000 0 0.00%
辦理防疫檢體採檢送驗品質管理計畫所需之採檢耗材、檢體
運送箱、冰寶、文具紙張、碳
粉匣、電腦及其週邊設備等費
用。
1 60,008 60,008 60,008 0 0.00%
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需12,000劑,依據中央負
擔四分之三、縣庫負擔四分之
一,核定本縣負擔3,000劑之
配合款。
3000 400 1,200,000 1,200,000 0 0.00%
白喉破傷風非細胞性百日咳及不活化小兒麻痺混合疫苗
(DTaP-IPV)需8,500劑,依據
中央負擔四分之三、縣庫負擔
四分之一,核定本縣負擔
2,125劑之配合款。
2125 430 913,750 860,000 53,750 6.25%
新生兒卡介苗(BCG)接種,需凍結乾燥卡介苗5,000劑疫
苗,依據中央負擔四分之三、
縣庫負擔四分之一,核定本縣
負擔1,250劑之配合款。
1250 100 125,000 187,500 -62,500 -33.33%
0~5歲幼童肺炎鏈球菌結合型疫苗(幼童PCV13)需16,000
劑,依據中央負擔四分之三、
縣庫負擔四分之一,核定本縣
負擔4,000劑配合款。
4000 1,060 4,240,000 3,400,000 840,000 24.71%
長者肺炎鏈球菌結合型疫苗(長者PCV20)需10,000劑,依
據中央負擔四分之三、縣庫負
擔四分之一,核定本縣負擔
2,500劑之配合款。
2500 1,200 3,000,000
水痘疫苗(Var)需5,000劑,依據中央負擔四分之三、縣庫負
擔四分之一,核定本縣負擔
1,250劑之配合款。
1250 900 1,125,000 1,075,000 50,000 4.65%
B型肝炎疫苗(rHepB)需16,000劑,依據中央負擔四分之三、
縣庫負擔四分之一,核定本縣
負擔4,000劑配合款。
4000 170 680,000 680,000 0 0.00%
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注射需160劑,依據中央負擔四
分之三、縣庫負擔四分之一,
核定本縣負擔40劑之配合款。
40 2,600 104,000 104,000 0 0.00%
日本腦炎疫苗(JE-CV_LiveAtd)需10,000劑,依據中央負擔四
分之三、縣庫負擔四分之一,
核定本縣負擔2,500劑之配合
款。
2500 720 1,800,000 1,800,000 0 0.00%
65歲以上老人流感疫苗需70,000劑,依據中央負擔四分
之三、縣庫負擔四分之一,核
定本縣負擔17,500劑之配合
款。
17500 250 4,375,000 4,375,000 0 0.00%
6個月以上3歲以下幼兒流感疫苗需10,596劑,依據中央負擔
四分之三、縣庫負擔四分之
一,核定本縣負擔2,649劑之
配合款。
2649 250 662,250 700,000 -37,750 -5.39%
五合一疫苗(5in1)需20,000劑,依據中央負擔四分之三、縣庫
負擔四分之一,核定本縣負擔
5,000劑之配合款。
5000 730 3,650,000 3,650,000 0 0.00%
本縣50-64歲成人、滿3歲以上至小一入學前、國小1-6年級
學童、國中、高中職五專一至
三年級、孕婦、6個月內新生
兒父母、50歲以下慢性病患
者、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
員、第一線海巡及岸巡人員、
消防單位實際擔任救護車緊急
救護工作之人員、禽畜業及動
物防疫人員、重大傷病患者、
機構受照顧者及照顧者、幼兒
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
員等流感疫苗需130,000劑,
依據中央負擔四分之三、縣庫
負擔四分之一,核定本縣負擔
32,500劑之配合款。
32500 250 8,125,000
購置50歲以下清潔隊員、警察人員及中小學教職員工流感疫
苗費用。
1 714,300 714,300
補助本縣50-64歲低收、中低收且具有重大傷病者及65歲以
上低收、中低收入戶等帶狀疱
診疫苗360劑,每人需接種2劑
共720劑。
720 7,500 5,400,000
因應新興傳染病業務所需消耗性文具、口罩、酒精、影印
紙、碳粉、一次性手套、護目
鏡、漂白水、次氯酸水、隔離
衣、防蚊液、防蚊噴罐、NS1
快篩試劑及環境衛生用藥等防
疫用物品,本局及各鄉鎮市衛
生所皆需備有安全庫存量。
1 250,000 250,000
辦理M痘疫苗接種所需用品與衛生宣導耗材、愛滋篩檢試
劑、酒精棉片、採血針、紙膠
帶、保險套、水性潤滑液及紙
盒等費用。
1 498,700 498,700
高風險慢性病、新住民及矯正機關受刑人及工作人員等潛伏
結核個案採血試管及其他耗材
用品。
1 450,000 450,000 450,000 0 0.00%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所需文具及紙張等費用。(勞動部勞動
力發展署115.7.13發綜字第
1152001761號函)
1 28,000 28,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文具紙張、物品、教材、HIV
Combo快篩試劑、採檢抽血耗
材、保險套、潤滑液、清潔針
具衛教組、宣導標籤、水瓢、
過濾網、誘殺桶、防蚊液、吸
管、病媒防治用藥、冰桶、測
量尺、彎盆、鑷子、泡鑷罐、
治療巾、廢棄物回收筒、檢體
運送箱、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耗
材、全身式防護衣、一般隔離
衣、髮帽、面罩、防疫採檢器
材、鞋套等費用。(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
字第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
助375,150元,縣配合款68,734
元)
1 443,884 443,884
購買疫苗發電機所需油料。 73 公升 27 1,971 1,971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自動通報所需物品、讀卡機、行動
裝置、培養箱等費用。(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
管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
1 20,900 20,9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09,856 2,737,202 -827,346 -30.23%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之文康活動費用。(勞動部勞動力
發展署115.7.13發綜字第
1152001761號函)
2 3,000 6,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人員2人文康活動費用。(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字
第1150100610號函,縣配合
款)
2 3,000 6,000
印製預防接種所需之接種評估單、接種注意事項、接種通知
單、轉介單及傳染病防治業務
各項報表、宣導資料及看板
等。
1 130,000 130,000 130,000 0 0.00%
辦理各種傳染病防治及人口密集機構查核講習、宣導活動之
場地佈置費、清潔費、茶水、
資料袋、印刷、講義、宣傳
車、電子媒體宣導、製作看
板、紅布條、廣告、活動標
語、旗幟製作及二代健保補充
保費等費用。
1 218,149 218,149 218,149 0 0.00%
疫苗室保全費用。 1 186,000 186,000 186,000 0 0.00%
各種法定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環境清潔及消毒費用。 1 54,600 54,600 54,600 0 0.00%
新興傳染病及突發性疫災業務所需之看版、印刷、廣告、衛
教單張、布條印刷、手持牌、
拍攝防疫及採檢教學影片、宣
導用品等辦理防疫需之相關費
用。
1 250,000 250,000
辦理外國人健檢業務人員2人之前一年度年終獎金補充保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5.7.13發綜字第1152001761號函) 1 2,109 2,109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活動道具、場佈、清潔、茶水、課
程積分審查費、宣導品、禮劵、宣傳車、文宣、紅布條及
織品等設計印製配送、有獎徵
答、印刷、多媒體製作播放、
獎牌、獎盃、二代健保補充保
費、經濟困難個案就醫等相關
費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
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助
576,641元,縣配合款152,057
元)
1 728,698 728,698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衛教品補充及發放、管理個案、諮
詢、篩檢、資料分析、支援外
展等服務、轉介費、抽血營養
費、清潔針具回收衛教費、清
潔針具回收獎勵、調查訪問費
等費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縣配合款)
1 3,500 3,5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動物流感疫情,提供接觸者採檢之
營養費及調查訪問費。(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
管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
120 1,200 144,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相關人員訓練、研習、講習、座談
會、會議、病友會、衛教活動
等逾時誤餐費。(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字
第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助
170,800元,縣配合款10,000
元)
1808 100 180,8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7,250 305,250 -208,000 -68.14%
辦理疫苗用冷藏車溫度校正費用。 1 47,250 47,250 47,250 0 0.00%
辦理疫苗及傳染病防疫檢體冷凍櫃、冷藏庫、發電機、冰箱
等養護及校正費。
1 40,000 40,000 40,0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針具、保險套及篩檢試劑自動服
務機等維修費。(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字
第1150100610號函,縣配合
款)
1 10,000 10,000
2072 國內旅費 363,000 909,980 -546,980 -60.11%
參加人口密集機構業務相關訓練、演習、會議及研習等縣內
旅費。
3×11 人×天 350 11,550 11,550 0 0.00%
參加人口密集機構業務相關訓練、演習、會議及研習等縣外
旅費。
3×3 人×天 1,000 9,000 9,000 0 0.00%
參加各種傳染病防治訓練、會議及疑似個案檢體採送、洽疫
情監控防治應變演習、訓練、
研習及會議等縣外旅費。
15×5 人×天 1,000 75,000 75,000 0 0.00%
各項法定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聯繫轉介、疫苗領取、採
檢工作等縣內旅費。
26×17 人×天 350 154,700 154,7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相關訓練、研習、講習、座談會、會
議、病友會、感染管制查核及
洽辦業務等縣內旅費。(衛生
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6.12疾
管企字第1150100610號函,中
央補助46,200元,縣配合款
4,550元)
5×29 人×天 350 50,75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相關訓練、研習、講習、座談會、會
議、病友會及洽辦業務等縣外
旅費或住宿費。(衛生福利部
疾病管制署115.6.12疾管企字
第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助
58,000元,縣配合款4,000元)
2×31 人×天 1,000 62,000
2081 運費 336,244 334,935 1,309 0.39%
辦理防疫檢體採檢送驗品質管理計畫所需檢體運送費。 1 150,000 150,000 150,000 0 0.00%
疫苗及防疫物資之運輸、裝卸、運送檢體等費用。 1 46,500 46,500 46,500 0 0.0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防疫物資、檢體運送、針具及保險
套等性病防治物資等運送費
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中央補助
118,000元,縣配合款20,825
元)
1 138,825 138,825 137,670 1,155 0.84%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919 919 765 154 20.13%
4000 獎補助費 縣庫負擔62,000元 62,000 3,000 59,000 1,966.67%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2,880 3,000 -120 -4.00%
本縣長期住院於衛生福利部樂生療養院之漢生病患者慰問金
及依規定處置媒介傳染病之飲
食、物品、動物或病死動物屍
體、防治傳染病懸掛誘蟲燈之
補償費。
1 2,880 2,880 2,880 0 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59,120
辦理傳染病防治計畫所需重點照護醫院之負壓隔離病房檢測
等費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
制署115.6.12疾管企字第
1150100610號函)
1 58,380 58,38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740 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