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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02.雲林縣政府-116預算(案)第585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水利處-水土保持科
預算金額
18,50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水土保持工程,有效完成水土保持之治理改善計畫。
預期成果
 可達成蓄水保土,治山防災及山坡地維護,並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便利農資材運輸,促進農村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庫負擔18,500,000元 18,500,000 19,500,000 -1,000,000 -5.13%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8,500,000 19,500,000 -1,000,000 -5.13%
辦理本縣水土保持工程、治山防災工程及山坡地範圍農水路
工程經費。
1 18,500,000 18,500,000 18,5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