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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02.雲林縣政府-116預算(案)第863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文化觀光處
預算金額
307,866,000 元(
計畫內容
 1.本縣文化資產修復管理、維護相關工程及相關計畫。2.歷史建築警察局舊宿舍群(雲中街3號及5號)修復再利用工程。 3.雲林縣縣定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工程。 4.布袋戲傳習中心興建工程。 5.雲林縣總圖書館新建工程。
預期成果
 充實文化設施,強化設備再利用價值,並提升行政效率,做好為民服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庫負擔55,460,500元,收支併列247,295,500元(中央補助
247,295,500元)
302,756,000 442,753,000 -139,997,000 -31.62%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02,756,000 373,152,359 -70,396,359 -18.87%
辦理本縣文化資產修復維護相關工程經費。 1 18,000,000 18,000,000 18,000,000 0 0.00%
辦理「雲林縣縣定古蹟斗六真一寺修復工程」。總經費1億
650萬元(中央補助9,052萬
5,000元(85%),縣配合款1,297
萬5,000元(12.1831%),所有權
人自籌款300萬元(2.8169%),
採一次發包,分4年編列預
算:113年度3,105萬元(中央補
助2,715萬7,500元,縣配合款
389萬2,500元);114年度3,105
萬元(中央補助2,715萬7,500
元,縣配合款389萬2,500元);
115年度1,000萬元(中央補助
850萬元,縣配合款150萬
元);115年度追加1,050萬元
(中央補助892萬5,000元,縣配
合款157萬5,000元);116年度2,090萬元(中央補助1,878萬
5,000元,縣配合款211萬5,000
元)。(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3年
11月21日文資蹟字第
1133011922號函)
1 20,900,000 20,900,000
辦理115年度雲林縣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深耕計畫廁所工程及修繕等支出。(文化部115.02.11文源字第1153004261號函補助3,420,000元,縣配合款855,000元)(縣議會115.04.01雲議議教20臨19、20字第1151600059號函同意墊付) 1 4,275,000 4,275,000
雲林縣歷史建築記者之家修復再利用工程。(總工程經費
1,400萬元,採1次發包,分年
編列,115年編列250萬、116
年400萬)
1 4,000,000 4,000,000
辦理「雲林縣縣定古蹟舊消防隊辦公廳舍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總經費1,698萬8625元,採1次發包,分3年編列,114年編列500萬元,115年編列900萬元,116年編列298萬8625元) 1 2,988,625 2,988,625
教育部核定補助辦理「公共圖書館建置科技運用與創新服務
環境實施計畫」雲林縣總圖書
館計畫。總經費12億2,078萬
元(中央補助3億6,000萬元,縣
庫負擔8億6,078萬元):114年度
編列285萬4,000元(中央補
助),115年度編列6,184萬元
(中央補助4,291萬,縣庫負擔
1,893萬),116年度編列1億
7,604萬2,000元 (中央補助),
117年度編列5億4,205萬1,278
元(中央補助1億3,819萬4,000
元,縣庫負擔4億385萬7,278
元),118年度編列4億3,799萬
2,722元(縣庫負擔)。(教育部
115.5.8臺教社(四)字第
1152401157I號函)
1 176,042,000 176,042,000
辦理「雲林縣縣定古蹟四湖下桂山章寶宮修復再利用工
程」。總經費6,000萬元(資
本門5,896萬6,667元、經常門
103萬3,333元),中央補助
5,400萬元(90%,資本門5,307
萬元、經常門93萬元),縣配
合款300萬元(5%,資本門289萬6,667元、經常門10萬3,333
元)、所有權人自籌款300萬元
(5%,資本門),採一次發包,
分4年編列預算:
資本門114年度60萬元(中央補
助54萬元、縣配合款6萬元);
115年度1,392萬元(中央補助
1,252萬8,000元、縣配合款139
萬2000元);116年度2,614萬
6,667元(中央補助2,470萬2,000
元、縣配合款144萬4,667元);
117年度1,530萬元(中央補助
1,530萬元)。(文化部115年2月
6日文授資局蹟字第
1153001446號函)
1 26,146,667 26,146,667
辦理「雲林縣歷史建築原臺南區合會北港分公司修復工
程」。總經費2,500萬元(資
本門2,242萬元、經常門258萬
元),中央補助2,250萬元
(90%,資本門2,017萬8,000
元、經常門232萬2,000元),縣
配合款125萬元(5%,資本門
99萬2,000元、經常門25萬
8,000元)、所有權人自籌款125
萬元(5%,資本門),採一次
發包,分3年編列預算:
資本門114年度126萬元(中央
補助113萬4,000元、縣配合款
12萬6,000元);115年度1,166
萬6,000元(中央補助1,080萬
元、縣配合款86萬6,000元);
116年度824萬4,000元(中央補
助824萬4,000元)。(文化部115
年1月26日文授資局蹟字第
1153000922號函)
1 8,244,000 8,244,000
布袋戲傳習中心興建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新增服務費用) 1 8,488,809 8,488,809
雲林縣布袋戲傳習中心興建期間環境監測委託案。(116年-
117年)
1 2,450,000 2,450,000
辦理「雲林縣歷史建築原北港武德殿附屬建築修復及再利用
工程」。總經費3,500萬元(中
央補助2,450萬元(70%),縣配
合款1,050萬元(30%)),採1次
發包,分3年編列預算,115年
度700萬元(中央補助490萬
元,縣配合款210萬元);116年
度2,100萬元(中央補助1,470萬
元,縣配合款630萬元);117年度700萬元(中央補助490萬
元,縣配合款210萬元)。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5.3.31文
資蹟字第11530031821號函)
1 21,000,000 21,000,000
辦理「雲林縣歷史建築北港神社社務所暨齋館及附屬修復及
再利用計畫暨規劃設計(含因
應計畫)」。總經費330萬元(中
央補助280萬5,000元(85%),
縣配合款49萬5,000元(15%)),
採1次發包,分2年編列預算:
115年度經常門165萬元(中央
補助140萬2,500元,縣配合款
24萬7,500元);116年度資本門
165萬元(中央補助140萬2,500
元,縣配合款24萬7,500元)。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5.3.31文
資蹟字第11530031821號函)
1 1,650,000 1,650,000
北港1911好庫文化產業園區服務中心暨周邊展售設施。 1 8,570,000 8,570,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899 899
4000 獎補助費 縣庫負擔1,260,000元,收支併列3,850,000元(中央補助
3,850,000元)
5,110,000 47,570,000 -42,460,000 -89.26%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300,000 30,000 270,000 900.00%
補助各鄉鎮市公所辦理115年度雲林縣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
深耕計畫。(文化部115.02.11
文源字第1153004261號函)(縣
議會115.04.01雲議議教20臨
19、20字第1151600059號函同
意墊付)
1 300,000 3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4,810,000 2,973,000 1,837,000 61.79%
補助文教團體辦理115年度雲林縣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深耕
計畫。(文化部115.02.11文源
字第1153004261號函補助)(縣
議會115.04.01雲議議教20臨
19、20字第1151600059號函同
意墊付)
1 400,000 400,000
補助土庫順天官辦理「雲林縣縣定古蹟土庫順天宮裝飾藝術
修護案」。總經費4,500萬元
(中央補助1,575萬元(35%),縣
配合款630萬元(14%),所有權
人自籌款2,295萬元(51%)),採分5(115-119)年編列預算:每
年441萬元(中央補助315萬
元,縣配合款126萬元)。(文化
部文化資產局114.12.29文資蹟
字第11430136571號函)
1 4,410,000 4,4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