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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2.稅務局-115預算(案)第56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稅務局
承辦單位
法務科
預算金額
6,919,000 元(
計畫內容
 欠稅移送執行與稅捐之保全暨加強徵課業務推行。
預期成果
 嚴密管理、切實執行,達成既定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000 人事費 縣庫負擔2,342,000元 2,342,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652,508
約僱330俸點3人酬金。(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3×12 人×月 45,903 1,652,508
1030 獎金 206,565
約僱330俸點3人年終工作獎金。(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206,565 206,565
1035 其他給與 66,000
約僱330俸點3人休假補助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3 16,000 48,000
約僱人員休慰勞假補助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3×10 人×天 600 18,000
1040 加班費 76,604
欠稅案件回證資料及移送執行文件裝訂整理、債權憑證登錄
及存管等加班費。(詳見人事
費分析表)
1 30,694 30,694
約僱人員未休慰勞假加班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45,910 45,91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04,112
約僱330俸點3人離職儲金政府提撥數。(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3×12 人×月 2,892 104,112
1055 保險 236,211
約僱330俸點3人政府負擔健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3×12 人×月 2,454 88,344
約僱330俸點3人政府負擔勞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3×12 人×月 4,097 147,492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375 375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4,577,000元 4,577,000
2009 通訊費 2,750,664
郵寄欠稅執行、稅捐保全案件及徵課資料等郵資。 1 2,680,164 2,680,164
電話費。 1 70,500 70,5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117,096
僱用約用人員2人酬金,處理欠稅執行案件之公文分案、稅
單開立及聯絡執行分署等工
作。
2×297 人×天 1,520 902,880
約用人員2人政府負擔保險費。 2×12 人×月 5,367 128,808
約用人員2人退休金政府提撥數。 2×12 人×月 2,292 55,008
依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編列未休假工資。 2×10 人×天 1,520 30,4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辦理欠稅清理相關業務講師鐘點費。 5 2,000 10,000
2051 物品 90,000
稅務行政管理業務用文具紙張、滾筒、電腦週邊耗材等費
用。
1 90,000 9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17,400
繳款書、移送執行案件銷案通知書、撤案通知書、移送書、
日報表、登記簿、送達證書等
列印。
1 90,000 90,000
動產、不動產查封、拍賣、鑑價、估價、查詢、登報、保管
及其他因強制執行及清理欠稅
所支出之必要費用。
1 300,000 300,000
與執行分署協調溝通聯繫暨辦理代收、代徵稅捐、罰鍰作業
及加強防止新欠、清理舊欠作
業訓練講習、教材、會場佈置
及講師講習交通費等(含各鄉
鎮公所、本局人員)。
1 27,400 27,400
2072 國內旅費 191,840
欠稅、催繳及至嘉義行政執行分署送移送書、聯繫執行業務
旅費。
10×24 人×天 350 84,000
欠稅配合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旅費(現場查封、鑑價、拍
賣等)。
7×12 人×天 350 29,400
輔導及聯繫鄉鎮協辦欠稅執行業務作業情形旅費。 2×15 人×天 350 10,500
欠稅案件及參與法院拍賣債權分配業務等旅費。 6×20 人×天 350 42,000
配合嘉義執行分署參加現場執行旅費。 5×5 人×天 1,000 25,000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940 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