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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02.雲林縣政府-115預算(案)第492頁
預算機關
雲林縣政府
承辦單位
地政處-地籍地價科
預算金額
73,13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地政事務所土地登記法令疑義請示及業務考核等事項。2.參加土地登記、地政資訊訓練、地政業務座談會及法令講習。3.辦理地政資訊管理方案。4.辦理不動產糾紛調處作業。5.辦理地政士申請 開業登記。6.辦理地籍清理條例之地籍清理工作。7.辦理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事 項。
預期成果
 依照計畫辦理完成,如期達成地籍業務各項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000 人事費 縣庫負擔60,837,000元 60,837,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9,116,760
編制內職員薪俸、加給。(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3,259,730 39,116,76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7,539,840
技工及工友工餉、加給。(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628,320 7,539,840
1030 獎金 4,500,000
編制內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 4,500,000 4,500,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977,348
編制內職員退休金政府提撥數。(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376,283 4,515,396
技工及工友退休金政府提撥數。(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38,496 461,952
1055 保險 4,703,052
編制內職員政府負擔健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210,092 2,521,104
技工及工友政府負擔健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33,808 405,696
編制內職員政府負擔公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90,567 1,086,804
技工及工友政府負擔勞保費。(詳見人事費分析表) 12 57,392 688,704
配合預算編列增列進位數。 1 744 744
2000 業務費 縣庫負擔12,298,000元 12,298,000
2009 通訊費 939,200
本府租用E1數據電路與各地政事務所連線之通訊費用。 1 791,000 791,000
本府辦理地政電子閘門工作,架設GSN網路與內政部連線之
通訊費用。
1 130,000 130,000
辦理土地登記、地政士不動產實價登錄、為民服務及逾期未
辦繼承登記土地列冊管理業務
通知書等地籍相關業務工作所
需電話費及郵資。
1 18,200 18,2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688,000
辦理地政資訊化作業系統終端機、主機等設備及資料庫重整
與地政整合系統維護作業。
1 3,688,000 3,688,000
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規定,辦
理本處B級及地政事務所C級
機關應辦事項,購置防毒軟
體、弱點掃描、入侵偵測、
isms驗證服務等費用。
1 7,000,000 7,0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0,000
支付本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之出席費或評鑑裁判費及地政
士懲戒委員會之委員出席費暨
採購評選委員出席費。(內政
部97.8.11內授970723920號函)
28 人次 2,500 70,000
2051 物品 262,500
辦理地籍業務執行用影印紙、文具用品及法令書籍等。 1 9,500 9,500
辦理地政資訊化系統執行維護及辦理地政歷史資料E化服務
業務等所需之紙張、備援磁
帶、磁片、光碟片及繪圖機、
印表機所需之碳粉匣、墨水
等。
1 13,000 13,000
地政電腦機房2座不斷電系統電池(UPS)已逾使用年限,需
更換電池。
1 240,000 24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9,000
辦理地政士開業執照核發及註銷、異動等印刷。 1 5,000 5,000
參加全國地政盃競賽活動,規定每一縣市分攤經費,於報名
時繳交。(內政部81.1.17台(81)
內地字第187666號函)
1 15,000 15,000
辦理地政資訊、地政士、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志工聯誼、教
育訓練等地籍相關業務訓練、
講習所需之誤餐費、印刷、文
具及雜費等。
1 13,000 13,000
參加全國地政盃競賽活動競賽購置桌球、羽球等。 1 4,000 4,000
辦理地籍業務等印製地政士、逾期未辦繼承登記有關報表、
收件簿。
1 2,000 2,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9,000
辦理地政資訊化電腦機房不斷電系統、發電機、光碟機櫃、
機房監控、冷氣機等保養費
用。
1 89,000 89,000
2072 國內旅費 210,300
辦理土地登記、地籍統計、地政士不動產實價登錄、地政資
訊管理方案及為民服務考核等
業務所需旅費。
2×179 人×天 350 125,300
參加內政部舉辦土地登記訓練及地籍清理會議,有關法令請
示及業務接洽等旅費。
3×9 人×天 1,000 27,000
參加全國地政盃競賽活動旅費。 7×3 人×天 1,000 21,000
督導各地政事務所地政資訊化業務、參加業務檢討會及不動
產糾紛調處業務實地勘查等旅
費。
4×20 人×天 350 28,000
參加地政資訊相關訓練及講習所需之差旅費。 1×2 人×天 1,000 2,000
辦理地籍清理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執行列冊管理縣內勘
查費及地政士縣內業務檢查
等。
4×5 人×天 35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