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2.中華民國116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二冊)第100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各戶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金寧鄉戶政事務所
預算金額
176,000 元()
計畫內容
 汰換影印機等事務性設備。
預期成果
 為使業務能順利推展及各項業務正常作業。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7 其他設備 縣款176,000元 176,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款176,000元 176,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76,000
汰換傳真機及影印機1台。 1 台 175,933 175,933
67元補至千元。 1 年 67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