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3.中華民國115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三冊)第378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養護工程所
承辦單位
行政課及公園路燈課
預算金額
1,454,000 元(
計畫內容
 汰換本所7台冷氣機、數位相機及新增秘書室辦公設備與新成立白龍潭建材銀行所需設備等。
預期成果
 更換節能冷氣可節省電費及維修費用與回收再利用相關建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7 其他設備 縣款1,454,000元 1,454,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款1,454,000元 1,454,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454,000
1.汰換本所公園路燈課辦公室2台,大會議室、秘書室、維
修班寢室、維修班休息室、收
發室各1台冷氣機(原購置年份
104年)。
7 51,285 359,000
2.公園路燈課汰換數位相機。 1 80,000 80,000
3.新增秘書室辦公桌設備等。 1 15,000 15,000
4.新成立白龍潭建材銀行所需辦公室營運各項辦公設備及購
置各土石方場割草機、吹葉機
等雜項設備。
1 1,000,000 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