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2.中華民國115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二冊)第415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文化局
承辦單位
文化資產科
預算金額
151,196,000 元(
計畫內容
 文化部文資局補助金門縣傳統建築之修復工程及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補助歷史建築修繕等計畫。
預期成果
 積極維護保存及再利用縣內古蹟,達成承先啟後的文史教育功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古蹟修護業務 縣款65,685,000元,收支併列85,511,000元 151,196,000 186,154,000 -34,958,000 -18.78%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款40,423,000元,收支併列56,937,000元 97,360,000 168,246,000 -70,886,000 -42.13%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97,360,000 168,246,000 -70,886,000 -42.13%
1.112-115年金門縣定古蹟珠山下三落修復規劃設計(含因應
計畫)、監造及工作報告書,
總經費750萬元。
112年140萬元。
113年158萬元。
114年154萬2千元。
115年297萬8千元。
 
1 2,978,000 2,978,000
2.109-115年金門縣定古蹟黃卓彬洋樓修復工程,總經費
4,519萬元(收支併列2,485萬6
千元、縣配合款1,842萬2千
元、所有權人自籌款191萬2千
元),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2
年7月14日文資蹟字第
11230072011號函辦理。
109年50萬(縣配合款)。
1 1,912,000 1,912,000
110年100萬(縣配合款)。
111年135萬(縣配合款)。
112年410萬(縣配合款)。
113年924萬3千元(收支併列
645萬9千元、縣配合款278萬4
千元)。
114年2,517萬3千元(收支併列
1,839萬7千元、縣配合款677
萬6千元)。
115年191萬2千元(縣配合款)。
0
3.111-115年金門縣定古蹟料羅吳氏六路大厝修復規劃設計及
監造計畫與修復工程,總經費
8,490萬元(收支併列4,989萬4
千元、縣配合款3,116萬8千
元、所有權人自籌款383萬8千
元),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2
年7月14日文資蹟字第
11230072011號暨114年5月19
日文資蹟字第1143005065號函
辦理。
111年98萬元(縣配合款)。
112年229萬元(縣配合款)。
113年728萬7千元(收支併列
341萬9千元、縣配合款386萬8
千元)。
114年3,111萬9千元(收支併列
2,040萬9千元、縣配合款1,071
萬元)。
115年3,815萬2千元(收支併列
2,526萬6千元、縣配合款1,288
萬6千元)。
116年123萬4千元(收支併列80
萬元、縣配合款43萬4千元)。
1 38,152,000 38,152,000
4.112-115年金門縣定古蹟陽翟永昌堂暨浯陽小學校修復工程,總經費6,224萬元(收支併列4,045萬6千元、縣配合款1,867萬2千元、所有權人自籌款311萬2千元),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2年7月14日文資蹟字第11230072011號暨114年5月19日文資蹟字第1143005065號函辦理。112年動支二備金30萬元(收支併列20萬5千元、縣配合款9萬5千元)。113年2,280萬元(收支併列1,560萬元、縣配合款720萬元)。114年2,280萬元(收支併列1,560萬元、縣配合款720萬元)。115年1,322萬8千元(收支併列905萬1千元、縣配合款417萬7千元)。 1 13,228,000 13,228,000
5.金門縣建築類文化資產小型修繕計畫,進行本縣約16處有
塌陷崩落、白蟻蛀蝕等問題之
文資建築緊急修繕工作,俾利
提升文資建築環境安全與及時
進行加固修繕維護事宜。
1 5,470,000 5,470,000
6.金門縣歷史建築洪氏古厝活化展示工程。 1 13,000,000 13,000,000
7.文化資產多元實踐計畫1,962萬元。(依文化部114年8月29
日文計字第1142036171號函辦
理,一般性補助款-收支併列)
1 19,620,000 19,620,000
8.再造歷史計畫2.0計畫300萬元。(依文化部114年8月29日
文計字第1142036171號函辦
理,一般性補助款-收支併列)
1 3,000,000 3,000,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25,262,000元,收支併列28,574,000元 53,836,000 17,908,000 35,928,000 200.63%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53,836,000 17,908,000 35,928,000 200.63%
1.私有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修復6案:何仁慈古厝修復工程、
頂堡翁德晏三蓋廊厝修復工
程、東坑孫嘉通洋樓修復工
程、沙美基督長老教會修復工
程、珠浦許氏家廟修復規劃設
計及工程、年度規劃設計。
1 14,364,000 14,364,000 16,908,000 -2,544,000 -15.05%
2.私有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修復:年度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1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0 0.00%
3.B類計畫-金門縣瓊林聚落建築群內傳統建築風貌修復工程
補助案總經費7,143萬5千元(收
支併列2,857萬4千元、縣配合
款989萬7,848元、所有權人自
籌款1,261萬9,366元、金門國
家公園管理處2,034萬3,786
元),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3
年12月30日文資蹟字第
1133013529號函辦理,
115年2,740萬813元(收支併列
1,983萬3,991元、縣配合款756
萬6,822元)。
1 27,400,813 27,400,813
4.B類計畫-金門縣瓊林聚落建築群內傳統建築風貌修復工程
補助案總經費7,143萬5千元(收
1 11,071,035 11,071,035
支併列2,857萬4千元、縣配合
款989萬7,848元、所有權人自
籌款1,261萬9,366元、金門國
家公園管理處2,034萬3,786
元),依文化部文化資產局113
年12月30日文資蹟字第
1133013529號函辦理。
114年議會同意墊付1,107萬
1,035元,115年納編1,107萬
1,035元(收支併列874萬9元、
縣配合款233萬1,026元)。(金
門縣議會114年6月13日金議事
字第1140300055號函同意墊
付)
0
補152至仟元。 1 152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