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3301環保稽查大隊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稽查大隊
承辦單位
勤務規劃督導組、裁罰及救濟組、執行及案管組
預算金額
18,381,000 元(
計畫內容
 1.公害取締業務:依現行環保法令賦予之稽查取締職權,針對各類污染環境行為或事實執行稽查、勸導、告發工作,並配合本局重點工作適時推動專案計畫。2.公害案件裁罰:依各類環保法令之罰則規定執行處分、催繳作業,逾期未繳案件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處強制執行,並加強民眾陳情、訴願案件之答辯處理。3.公害資料管理:告發案件處理、移轉裁處、結案登記等資料查詢、統計、分析。
預期成果
 1.公害取締業務:(1)藉由稽查取締各類污染環境行為提高生活環境品質。(2)從稽查過程中,適時宣導環保法令,提升民眾環保意識及守法精神。 (3)及時處理民眾公害檢舉案件,加強為民服務成效。 2.公害案件裁罰:嚴格執行環保法規罰鍰規定,加強催收,伸張公權力,以維市容整潔美觀。 3.公害資料管理:做到各告發案件列管,可隨時提供完整資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4 公害資料管理 較上年度預算數1,539,000元,增加3,769,000元。 5,308,000 1,539,000 3,769,000 244.90%
2000 業務費 5,308,000 1,539,000 3,769,000 244.90%
2009 通訊費 5,071,280 1,412,916 3,658,364 258.92%
郵寄催繳書郵資。 1 312,680 312,680 68,916 243,764 353.71%
支應罰款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郵資及執行必要
費用。
1×28325 年、件 168 4,758,600 1,344,000 3,414,600 254.06%
2054 一般事務費 236,720 126,084 110,636 87.75%
支應拒繳郵局劃撥帳戶等其他收受罰款手續費。 1×1920 年、件 20 38,400 38,400 0 0.00%
違反環境保護法令各類案件催收及移送相關表單印刷費
用(催繳書、移送行政執行
署移送書、行政罰鍰繳款
單、收據等)。
1 198,320 198,320 87,684 110,636 1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