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8174交通事件裁決所第21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承辦單位
秘書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
預算金額
183,58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有關文書、事務、出納、檔案、印信、公用財產等一般行政業務。2.依照市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有關規定,辦理研考相關業務。 3.辦理歲計、會計、統計及財務監督查核等事項。 4.辦理有關人員任免、考核、退休、撫卹、保險等人事業務。 5.辦理端正政風,公務機密維護及危害或破壞機關事件之預防。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施政計畫,提升公文、檔案、出納、事務之處理品質及落實推行各項業務之管制工作成效。 2.適時完成歲計、會計、統計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直接達成預期業務之目標。 3.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以健全組織,提高員工士氣及行政效率,做好為民服務工作。 4.澄清吏治革新政風,並提升行政效率,防止公務機密外洩,維護本所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7 政風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11,000元,無增減。 11,000 11,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11,000 11,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1,000 11,000 0 0.00%
辦理各項政風案件、機密維護、安全維護、講習活動及
編印政風業務用法紀宣導資
料等相關費用。
1 11,000 11,000 11,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