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
宗教禮俗科
預算金額
38,697,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宗教團體、祭祀公業法人設立與輔導、未立案宗教場所負責人講習會、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
預期成果
1.表揚宗教團體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強化其會務、財務能力,促進祭祀公業土地有效利用。2.發揮各區調解委員會功能及法律諮詢效益,排解紛爭、減少訟源。
3.辦理孝行、傑出市民及民俗委員會表彰,舉行烈士入祀,宏揚固有禮俗,彰顯忠勇事蹟。
4.配合各項節慶民俗祭典辦理活動,營造傳統節慶活潑熱鬧氣氛。
5.辦理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建立各區特色,落實文化建設於基層。
6.提供非政府組織交流平台。常年辦理民俗體驗活動,引領市民認識閩南文化。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6 | 推展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 | 較上年度預算數6,100,000元,增加1,200,000元。 | 7,30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7,300,000 | 1,418,000 | 5,882,000 | 414.81%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0,000 | |||||||
| 本局及各區邀請學者、專家審查、考核評比等出席費。 | 8 | 人次 | 2,500 | 2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7,242,800 | 1,222,530 | 6,020,270 | 492.44% | ||||
| 辦理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費用(活動計畫項目:敦親睦 鄰嘉年華、親子活動、青少 年活動、文化史蹟、節慶宗 教民俗、各種主題音樂會、 舞蹈戲劇、表演藝術等)及 結、配合相關單位團體推展 特色民俗藝文活動、交流費 用。 |
1 | 項 | 7,242,800 | 7,242,8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7,200 | |||||||
| 辦理基層藝文活動及觀摩他縣市藝文活動旅費。 | 24×1 | 人、天 | 1,550 | 37,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