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2 單位預算第一冊v2.1第454頁
預算機關
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
產業發展處-消保官辦公室
預算金額
4,385,000 元(
計畫內容
 1.處理消費爭議申訴案件。2.召開消費爭議協商及調解會議。3.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及本市市民服務專線消費爭議法律諮詢。4.消費爭議申訴案件之行政調查或囑託調查。5.依法就有涉消費爭議之虞之 商品進行調查檢驗。6.綜理本市消費爭議案件之移文列管及追蹤業務。7.消保人員專業訓練派訓、辦 理府內消保業務研習。8.辦理跨縣市消保業務交流活動、協辦全國消保官聯繫會報。
預期成果
 透過本計畫的推動,預期將顯著提升本市處理消費爭議案件的整體效率與品質。藉由優化整合的案件管理流程及資料庫彙整列管,行政效率將大幅躍升,實現案件的有效管理與追蹤。聘請府外專業 調解委員與專家學者,將實質提升協商調解的成功率與妥處品質。同時,針對重大、特殊爭議案件 的深入調查與商品檢驗,將有效釐清事實,更切實地保障消費者權益,進而提升民眾對本市消費環 境的信任感。透過持續的專業訓練與交流,消保人員的專業素養與服務品質將全面提升,有效縮短 案件處理時間,並顯著提高本市消費者對服務的整體滿意度,共同打造更友善且安全的消費城市。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2 消費者保護業務與行政管理 市庫負擔4,385,000元 4,385,000
1000 人事費 市庫負擔4,189,000元 4,189,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2,332,000
法定編制人員(消保官2人)薪資。 1 2,332,000 2,332,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653,000
聘用人員(聘用法務員1名)薪資。 1 653,000 653,000
1030 獎金 681,000
法定編制人員考績獎金。 1 283,000 283,000
法定編制人員及約聘人員年終獎金。 1 373,000 373,000
員工激勵久任獎金。 1 25,000 25,000
1035 其他給與 48,000
法定編制人員及約聘人員休假補助。 3 16,000 48,000
1040 加班費 138,000
法定編制人員及約聘人員未休假加班費。 1 138,000 138,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45,000
約聘人員離職儲金。 1 45,000 45,000
1055 保險 292,000
法定編制人員及約聘人員健保保險補助。 1 184,000 184,000
法定編制人員公保保險補助。 1 58,000 58,000
約聘人員勞保保險補助。 1 50,000 50,000
2000 業務費 市庫負擔196,000元 196,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500
消費者保護業務用電腦及周邊設備維護。 1 4,500 4,5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6,420
外聘消費爭議調解委員出席費、交通費。 1 66,420 66,420
2051 物品 22,800
消費者保護業務購買單價未滿一萬元之零星消耗品。 1 12,800 12,800
消費者保護業務購買單價未滿一萬元之零星雜項物品。 1 10,000 1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79,400
消費者保護行政調查或囑託調查檢驗費、消保業務考察及研
習費、消保官跨轄聯繫會報。
1 79,400 79,4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000
消費者保護業務用相機、攝影機及其他辦公器具維護費。 1 2,000 2,000
2072 國內旅費 20,880
消費者保護業務赴中央開會、研習、外縣市業務觀摩等旅
費。
20 人/日 1,044 2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