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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02 單位預算第一冊v2.1第310頁
預算機關
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
教育處
預算金額
11,173,357,000 元(
計畫內容
 為保障教育經費專款專用,本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自100年度起依教育基本法第5條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13條規定成立附屬單位預算,本計畫編列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辦理各項 教育業務經費。
預期成果
 符合教育經費專款專用,達成充實及保障教育經費之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4000 獎補助費 市庫負擔11,173,049,000元,收支併列308,000元(中央補助
308,000元)
11,173,357,000 10,270,716,000 902,641,000 8.79%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1,173,357,000 10,270,716,000 902,641,000 8.79%
中央計畫型補助(教育部115年7月17日臺教秘(五)字第
1154102151號函)教育經費撥
充數,預計辦理:補助培訓具
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1 56,000 56,000
一般性補助款(教育部115年6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1784號函)教育經費撥
充數,預計辦理:本土語文
(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及客語
文)國中小教師及教學支援老
師交通費。
1 201,000 201,000
一般性補助款(原住民族委員會115年6月8日原民綜字第
1150029611號函)教育經費撥
充數,預計辦理:鼓勵原住民
多元智能發展補助計畫。
1 51,000 51,000
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4年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獎勵
金(依據新竹市政府115年5月7
日府產商字第1150075905號
函)。
1 4,448,000 4,448,000
市庫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項教育業務經費。 1 11,168,601,000 11,168,601,000 8,492,998,000 2,675,603,000 3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