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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02 單位預算第一冊v2第581頁
預算機關
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
教育處
預算金額
76,629,000 元(
計畫內容
 為保障教育經費專款專用,本市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自100年度起依教育基本法第5條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13條規定成立附屬單位預算,本計畫編列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辦理教育 人員因公致殘廢死亡慰問金及各項補助經費。
預期成果
 1.於教育人員因公受傷、殘廢、死亡時發給慰問金,以增進教育人員工作士氣。2.核發各項補助,以安定員工生活。3.符合教育經費專款專用,達成充實及保障教育經費之目標。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4000 獎補助費 市庫負擔76,629,000元 76,629,000 72,684,000 3,945,000 5.43%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6,629,000 72,684,000 3,945,000 5.43%
市庫撥充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教育人員子女教育、婚喪及生育
補助。
1 76,629,000 76,629,000 72,684,000 3,945,000 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