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2.115年度嘉義縣縣政府單位預算案電子檔第450頁
預算機關
嘉義縣政府
承辦單位
教育處-家庭教育中心
預算金額
90,000 元(
計畫內容
 1.撥充本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辦理家庭教育中心購置設備。2.辦理各項家庭教育服務及新住民教育輔導活動係依據教育部114.8.29臺教會(四)字第1144400816L號 函編列補助款15千元。
預期成果
 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3 終身學習業務建築及設備 縣款75,000元,收支併列15,000元 90,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75,000元,收支併列15,000元 9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90,000
縣款撥充數 1 75,000 75,000
中央一般性補助款教育經費撥充數 1 15,000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