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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2.115年度嘉義縣縣政府單位預算案電子檔第391頁
預算機關
嘉義縣政府
承辦單位
民政處-自治行政科
預算金額
502,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1條及第82條規定辦理地方公職人員出缺補選。
預期成果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訂定選舉工作進度表,於法定期限內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2000 業務費 縣款502,000元 502,000
2030 兼職費 137,000
補選期間兼職人員車馬費(含簡任、薦任人員) 1 137,000 137,000
2039 委辦費 365,000
補選期間及投票日辦理各項選舉業務經費 1 365,000 3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