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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5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53,98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司法官退休退養業務。  
預期成果
法官自願退休時,依法給與退養金。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53,989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預估116年度退休法官44人,所需退養金81,69
 5千元。
2.以前年度已退休法官,所需支(兼)領月退養金
 672,294千元。
753,989,000 696,806,000 57,183,000 8.21%
1000 人事費 753,989,000 696,806,000 57,183,000 8.21%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753,989,000 696,806,000 57,183,000 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