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環境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8,770,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空氣污染防制法法規及相關子法,強化細懸浮微粒
及臭氧管制工作,並執行臭氧層保護政策;另持續檢討
修正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相關法規。
2.檢討修訂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及管理制度,強化固定污
染源管制及改善追蹤等相關工作。
3.環境大氣PFAS排放特徵調查作業。
4.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及其周界環境介質PFAS排放特徵調
查作業。
5.研擬移動污染源車輛管理措施及修訂相關法規。
6.協辦我國淨零轉型關鍵戰略措施計畫,補助空氣污染防
制基金執行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
7.執行機動車輛新車型噪音審(抽)驗及精進使用中車輛
噪音管制,提升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效能。
8.精進營建工程、營業場所、娛樂場所與擴音設施噪音及
低頻噪音等稽查管制工作。
9.推動陸上運輸系統及航空噪音管制等相關改善工作。
10.推動智能化噪音陳情輔導機制,提升噪音陳情稽查與
案件處理效率。
11.擴充空氣毒性化學物質監測項目,建置我國環境大氣
有害空氣污染物濃度資料。
12.建立及更新固定污染源空氣毒性化學物質行業別排放
係數等基礎資料。
13.建立我國固定源空氣毒性化學物質排放資料庫。
14.大氣監測業務規劃執行及優化預報技術服務。
15.推動空氣品質國際合作。
16.評估利用衛星觀測資料,強化環境監測量能。
17.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維護管理規劃。
預期成果
1.健全空氣污染防制與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之制度及
法規,精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及作法,同時強化細
懸浮微粒及臭氧管制策略,以達116年全國細懸浮微粒
手動監測年平均濃度13.0µg/m3之目標。
2.健全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及管理制度,督導地方環保主
管機關落實固定污染源改善及追蹤工作。
3.建立我國環境空氣中PFAS基線資料,系統性建置全國環
境空氣中PFAS監測資料,並依據監測結果調查污染來源
並推動減量,釐清民眾受空氣介質影響之風險程度。
4.藉由調查成果,提出固定污染源PFAS優先減量對象,以
有效改善民眾之健康風險。
5.落實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車輛之管制,協力推行運具電
動化。
6.提升客運車輛使用電動車輛之占比,鼓勵優先運行於高
運量區域,改善空氣品質。
7.確保新車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及完備機動車輛管理制度,
掌握全國聲音照相設備執行成效。
8.落實各類場所、設施及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滾動式檢討
與精進噪音防制法規與管理策略。
9.掌握營運或管理機關噪音改善計畫執行,降低陸上運輸
系統及航空噪音陳情案件。
10.精進環保機關陳情案件稽查處理效能,有效提升噪音
稽查品質。
11.建立我國長期空氣毒性化學物質基線資料,系統性建
置全國環境大氣有害空氣污染物監測資料,並依據監
測結果調查污染來源並推動減量,降低民眾暴露於有
害空氣污染物之健康風險。
12.建置本土化空氣毒性化學物質釋放量相關係數,將可
加速推動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係數更新。
13.建置全國固定污染源空氣毒性化學物質(包含有害空
氣污染物)行業別排放清冊,以強化有害空氣污染物
管制工作。
14.完善全國大氣監測業務網絡運作及提升預報技術服務
。
15.增進我國大氣觀測技術與預報方法。
16.擴充大氣監測量能與國際接軌。
17.完善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運作規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115預算 | 115差異 | 115比例 |
|---|---|---|---|---|---|---|---|---|---|
| 04 | 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 |
1.密集都會區交通與固定源噪音管制政策暨技術 研習,有助於精進我國都會區噪音管制策略及 提升改善技術,需教育訓練費360千元。 2.蒐集相關法規及召開相關會議,印製噪音、振 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等相關資料,並加強 噪音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防制之相關工作等 ,需業務費500千元。 3.承租臺北車站噪音監測站土地,需土地租金43 千元。 4.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新型專利費用,需權利 使用費5千元。 5.精進地方政府噪音管制及提升稽查效能計畫, 需委辦費5,259千元。 6.出席2027年國際噪音年會,針對國際因應後疫 情時代推動各類環境噪音改善最新技術與管制 作法,需國外旅費140千元。 7.捐助國內團體辦理噪音、振動管制相關研討會 及噪音管制技術研習,需獎補助費100千元。 8.依行政院114年8月28日院臺環字第1141011438 號函核定「智慧宜適家園管理計畫」,推動噪 音科技執法及精準治理,總經費611,479千元 (另基金預算440,2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5 至118年,屬跨年度連續性預算(115年度編列 13,000千元,117年度以後經費需求計455,379 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43,100千元, 辦理以下業務: (1)擴大車輛噪音科技照相執法量能及導入營 建工程聲音照相設備執法應用,補助地方 政府執行採購聲音照相設備並規劃於人口 密集區、都會區、民眾陳情及輿情重點地 區為優先,強化噪音污染防制,需獎補助 費120,100千元。 (2)辦理車輛噪音區域聯防策略及營建工程管 制之推動,需委辦費23,000千元。 |
149,507,000 | 26,444,000 | 123,063,000 | 465.37% | |||
| 2000 | 業務費 | 29,307,000 | 26,344,000 | 2,963,000 | 11.25%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360,000 | 170,000 | 190,000 | 111.76% | ||||
| 2009 | 通訊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12 | 土地租金 | 43,000 | 43,000 | 0 | 0.00% | ||||
| 2015 | 權利使用費 | 5,000 | 5,000 | 0 | 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5,000 | 15,000 | 0 | 0.00% | ||||
| 2039 | 委辦費 | 28,259,000 | 25,484,000 | 2,775,000 | 10.89% | ||||
| 2051 | 物品 | 10,000 | 10,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74,000 | 376,000 | -2,000 | -0.53% | ||||
| 2072 | 國內旅費 | 81,000 | 81,000 | 0 | 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40,000 | 140,000 | 0 | 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20,200,000 | 100,000 | 120,100,000 | 120,100.00% | ||||
| 4005 |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66,821,000 | |||||||
| 4010 |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53,279,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00,000 | 100,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