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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8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以備執行歲出預算經費不足及業務臨時之需。  
預期成果
維持業務順利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本年度係在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編列。 3,500,000 2,500,000 1,000,000 40.00%
6000 預備金 3,500,000 2,500,000 1,000,000 4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3,500,000 2,500,000 1,000,000 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