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交通部航港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4頁
預算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05,59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離島海運航線營運補貼、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海運票  價補貼、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與船舶維  修補貼、國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兩岸小三通  客運航線補貼。 2.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  展計畫研擬。 3.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  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4.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 5.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6.船員與駕駛訓練、發證、考核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 7.海事、引水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8.商港安全管理業務之督導。 9.航路標識之規劃、建造、維護、監督、管理及航行安全  之促進。 10.海運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   譯及執行。 11.辦理燈塔照明設備、電子導航設備暨無線電通信之管   理及維護,離島燈塔之補給作業。 12.導入虛擬實境等技術,升級我國海事人員訓練軟硬體   設備,辦理證書電子化及智慧化審件。 13.我國內水載客船舶電動化推動發展計畫:辦理電動船   新造、升級、岸電設施及無障礙設施之汰換、建置等   。  
預期成果
1.加強維護離島地區海運交通,提升海上運輸安全及海運  服務水準。 2.配合各項法案之修訂與制訂,與媒體建立良性溝通,強  化宣導工作績效。 3.健全海運法規法制化,與國際海運法規接軌;因應全球  趨勢規劃整體性之航港發展政策、建立我國海運產業之  競爭優勢,提升我國海運業之國際能見度。 4.保障船員工作權,持續提升我國籍船員素質與水平。另  透過新興科技技術,提升我國海事人員訓練效率,培養  我國優質海運人才,帶動海洋經濟及相關觀光事業發展  ,普及民眾海上休閒娛樂遊憩活動。 5.落實船舶相關法規執行成效,確保航行船舶及人員之安  全。 6.落實港區許可監理,強化業者經營品質,維護海航及港  區航行安全。 7.提供港埠營運安全及友善環境。 8.發揮燈塔正常導航功能及強化海事安全機制。 9.逐步提升載客船舶電動佔有率,具體實現淨零排放永續  社會之願景。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4 我國內水載客船舶電動化推動發展計畫 1.本計畫總經費1,415,984千元,其中中央公務
 預算負擔796,062千元,地方政府負擔4,709千
 元,期程自116年至118年度,分3年辦理,116
 年度編列200,0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經
 費依行政院核定結果調整。
2.本年度編列預算200,000千元,項目如下:
 (1)業務費26,400千元:
   <1>協助我國內水水域經營業者導入電動船
     舶等輔導措施。
 (2)獎補助費173,600千元:
   <1>補助地方政府於導入電動船舶亮點水域
     推動示範運行4,000千元。
   <2>捐助我國內水水域經營業者電動船新造
     、升級、岸電設施及無障礙設施之汰換
     、建置等169,600千元。
200,000,000
2000 業務費 26,4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6,400,000
4000 獎補助費 173,60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00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2,000,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69,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