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經濟部能源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3頁
預算機關
經濟部能源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227,936,000 元()
計畫內容
1.能源領域研究計畫績效評鑑與決策支援。 2.電價費率審議作業管理計畫。 3.雙邊能源合作推動。 4.地熱減碳旗艦行動計畫-深層地熱示範計畫。 5.防災微電網擴大推動計畫。 6.補助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離島供電虧損。  
預期成果
1.能源領域研究計畫績效評鑑與決策支援:結合第三方考  評會與各組室意見,就本署前一年度委辦及補助計畫,  擇定約30至40項計畫重點管理,透過年度績效評估作業  ,檢視成效良窳及提出未來執行建議,回饋各組室督導  改善,並運用評估結果,推動績優經驗分享、銳能獎評  選表揚、成效輔導作業及年度能源重要議題研析交流等  活動,鼓勵署內計畫成效提升;辦理116年提升服務效  能作業及編製資源手冊供各界使用,落實便民服務。 2.電價費率審議作業管理計畫:辦理116年公用售電業及  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之電價費率審議會、電價及費率檢討  事宜;完成電業法子法、電業營業規章、電業消費性用  電服務契約範本、公用售電業工作考成檢討;完成國際  各種電價成本蒐集;建置電價調整計算模型,估算短期  電價;建置電價調整影響評估模型,分析電價調整對總  體經濟、產業及民生之影響;維護及更新「電價及費率  審議資訊揭露專區」網站。 3.雙邊能源合作推動:舉辦年度雙邊合作活動,維繫我國  與重點國家雙邊關係與互信機制;建立雙方具合作意願  機構之對口聯繫管道,尋求拓展與強化潛力能源合作機  會;研析我國與重點對象國家之可能合作領域、盤點相  關合作管道並提供合作建議;完成國際重要能源情勢與  議題動態趨勢分析,增加對我國能源合作環境變動之掌  握,確保能源部門發展與國際接軌。 4.地熱減碳旗艦行動計畫-深層地熱示範計畫:   (1)引進國際先進的水平鑽井及激勵生產技術(增強型地     熱系統;ESG),以有效開發深層地熱資源,提升國     內地熱鑽井技術。   (2)本計畫探獲之地熱資源,將作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     公司於宜蘭地區深層地熱示範案場的熱能來源,預     期可支援建置25MW地熱電廠的發電需求。本計畫亦     將提供完整的地質、熱儲層與井下測試數據,作為     後續電廠設計與運行調整依據。   (3)本計畫的技術與經驗,可作為臺灣其它地熱潛能區     開發參考,複製到其他地熱潛能區進行深層地熱鑽     探及開發,進一步擴大地熱發電規模。 5.防災微電網擴大推動計畫:   (1)116年預計完成20座防災微電網建置,並建立防災微     電網標準化推動與管考機制,逐步形成中央與地方     協力推動模式。   (2)各建置場域須完成孤島模擬演練,並達成100%演練     通過目標,以驗證系統於災害期間之獨立供電能力     ,進而提升設備妥善率與災時調度可靠性;另每座     防災微電網需具備至少72小時自主供電能力,以確     保避難收容場所及具關鍵公共服務之場域於災時可     持續運作,強化電力系統韌性。 6.補助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離島供電虧損經費,以  維護電力穩定供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地熱減碳旗艦行動計畫 本項分支計畫編列地熱減碳旗艦行動計畫-深層
地熱示範計畫499,000千元,內容如下:
1.行政院114年12月31日院臺綠能字第114101114
 2號函核定,115年8月3日院臺綠能字第115101
 6931號函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總經費9,000,0
 00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7,500,000千元,
 執行期間自115年至118年止,115年度編列1,0
 01,000千元,本年度編列499,000千元,未來
 尚須編列6,000,000千元。
2.於宜蘭鑽鑿2口深層地熱探井在評估確實具有
 開發25MW地熱電廠潛能,並順利取得土地條件
 下,續引進國際先進的水平鑽井及激勵生產技
 術(增強型地熱系統;EGS)鑽鑿8口水平井(4口
 生產井及4口注水井)進行地層激勵生產,以有
 效開發深層地熱資源,提升國內地熱鑽井技術
 及量能。
3.參考國際EGS案例,鑽深在4,000公尺內,溫度
 若超過180至200度,有機會達成單井發電5MW
 的條件,爰規劃鑿鑽井深度以不超過4,000公
 尺或井下溫度超過180至200度為計畫目標。
4.116年目標為第2口深層地熱探井開坪,並於案
 場具有商業價值時,引進國外設備進場。
499,000,000 1,001,000,000 -502,000,000 -50.15%
4000 獎補助費 499,000,000 1,001,000,000 -502,000,000 -50.15%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99,000,000 1,001,000,000 -502,000,000 -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