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18頁
預算機關
水利署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355,215,000 元()
計畫內容
1.繼續辦理臺灣地區重要水資源調查、分析、水資源開發  計畫、水庫建設可行性調查規劃研究等水利工程工作。 2.督導及推動辦理各水庫之安全檢查與評估工作。 3.辦理水源調配協調、水資源有效利用、用水計畫審議。 4.辦理水權登記、管理及制度訂定,並推動再生水供需媒  合及相關法規研修等工作。 5.辦理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 6.辦理臺中至雲林區域水源調度管線改善計畫。 7.辦理新竹海水淡化廠工程計畫。 8.辦理臺南海水淡化廠工程計畫(第一期)。 9.辦理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 10.辦理天花湖水庫工程計畫。 11.辦理備援調度幹管工程計畫。 12.辦理三重及蘆洲區域供水管網改善工程計畫(第一階段   )。 13.辦理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計畫。 14.辦理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第二期   。 15.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 16.降低漏水率計畫。  
預期成果
1.依規劃、試驗之成果,完成水資源開發計畫、水源調配  方案,作為水源計畫提出實施之參據,並強化合理用水  管理機制,健全再生水制度,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 2.增加桃園石門水庫調度支援新竹地區每日最大30萬噸。 3.中彰地區水源調度能力提高至20萬噸/日及彰雲地區水  源調度能力提高至12萬噸/日。 4.增加新竹地區每日供水量10萬噸,提升新竹地區自有水  源比例並強化新竹地區整體供水穩定。 5.增加臺南地區每日10萬噸海淡水,增加保障水源及滿足  臺南地區用水需求,提升強化臺南地區整體供水穩定。 6.穩定澎湖、金門、馬祖地區海淡廠供水功能,增供海淡  水做為減抽地下水之替代水源,強化調度備援,並落實  地下水管理機制等。 7.天花湖水庫可增供每日26萬噸水量,強化區域水源調度  韌性。 8.建置17條備援及調度管線,增加供水調度備援能力約26  1萬CMD,穩定民生及產業供水;另可提供老舊管線之維  修之時機。 9.新建管線與既有管線相互備援,減輕主要供水系統壓力  ,並增加運用新店溪餘裕水量每日6.5萬噸,於滿足區  域供水需求後擴大支援桃園地區。 10.預計改善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供水轄區之6個高地   社區或社區用戶3,000戶以上與新北市轄區內由臺北自   來水事業處供水之2個社區或改善566戶以上。 11.預計可增加自來水供水受益戶6萬戶。 12.解決全台管線漏水問題,預計於121年將漏水率降低至   10%以下。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3 自來水工程 辦理鯉魚潭水庫士林水力發電計畫、老舊高地社
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第二期、無自來水
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降低漏水率計畫、備
援調度幹管工程計畫、三重及蘆洲區域供水管網
改善工程計畫(第一階段)等,計需5,723,400千
元(經常門15,100千元,資本門5,708,300千元
):
1.聘請專家學者之出席費及資訊服務費,計需2,
 450千元。
2.委託辦理簡易自來水事業管理及輔導、無自來
 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補助案推動與自來水用戶
 設備外線研析等工作,計需12,500千元(經常
 門9,000千,資本門3,500千元)。
3.購置各項文具紙張、書籍、其他消耗及非消耗
 品、報告印刷、勞務承費及雜支等,計需1,80
 0千元。
4.業務督導、勘查、參加會議等所需國內旅費及
 物品搬遷等經費,計需1,850千元。
5.投資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老舊高地社
 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第二期、無自來
 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五期、降低漏水率計畫
 、備援調度幹管工程計畫、三重及蘆洲區域供
 水管網改善工程計畫等,計需5,441,300千元(
 資本門)。 
6.補助臺北市政府辦理三重及蘆洲區域供水管網
 改善工程計畫,計需233,500千元(資本門)。
7.補助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鯉魚潭水庫士
 林水力發電計畫引水工程配合款,計需30,000
 千元(資本門)。
5,723,400,000
2000 業務費 18,60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2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0,000
2039 委辦費 12,500,000
2051 物品 35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450,000
2072 國內旅費 1,650,000
2081 運費 20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5,441,300,000
3045 投資 5,441,300,000
4000 獎補助費 263,500,00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33,500,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3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