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91頁
預算機關
一般性補助款-文化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3,729,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10 人文推廣業務 1.辦理推動國家語言發展、培育台語家庭計畫、
 搜整與保存金門話、馬祖語、臺灣手語,補助
 縣市政府辦理推廣活動、論壇會議、友善環境
 等語言傳承與復振事宜,計列56,505千元。
2.辦理台語文化推廣業務,以既有硬體空間推動
 原有或轉型設立台語文化場域整(修)建及維
 運等發展計畫,計列50,000千元(含資本門15
 ,400千元)。
106,505,000 244,000 106,261,000 43,549.59%
4000 獎補助費 106,505,000 244,000 106,261,000 43,549.59%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26,040,00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80,465,000 244,000 80,221,000 32,87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