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4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54,484,000 元()
計畫內容
1.擴大文本來源、故事內容倍增。 2.紮實產製內容、全面提升製作規格;強化「獎補助、投  融資」雙軌制,以「投補合作」策略促進跨國合資合製  。 3.全方位人才養成布局,蓄積產業動能。 4.鼓勵法人及民間內容製作業者開發具國際市場性之臺灣  故事內容,製作符合國際規格之戲劇節目等內容,帶動  影視人才及製作規格之提升、提供產製國際級作品之實  作機會及舞台。 5.電視內容整合行銷、國際交流、海外通路之拓展。 6.因應科技發展革新金鐘獎,擴大獎項品牌影響力,獎勵  優質廣播電視內容。  
預期成果
1.開發多樣化故事題材及培育新興編劇人才,提供故事創  作人才穩定及基本支持,擴大IP來源,透過提升創作能  量,支持內容製作業建立健全產業生態系。 2.鼓勵產製多元原創戲劇、節目、動畫及紀錄片,提升各  式內容製作規格及技術,建構具長期經營潛能及國際競  爭力之產製模式,豐沛自製影音能量,加速臺流內容輸  出,拓展全球市場。 3.培育產業人才、導入國際經驗,促進人才與技術交流,  革新產製思維。 4.鼓勵開發具國際市場性之臺灣故事內容,製作符合國際  規格之戲劇節目等內容,從故事文本開發到製作各環節  ,培育產製國際級作品之人才,並開拓國際市場。 5.以整合行銷概念,拓展潛力市場及國際通路,行銷臺灣  文化內涵,展現臺灣電視內容能量。 6.獎勵優質廣播電視作品,引領內容業者與國際接軌,突  破頒獎典禮製播規格,創新民眾互動體驗,並提升獎項  品牌之國際知名度。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計畫 廣播電視內容產業發展計畫奉行政院113年10月4
日院臺文字第1131016390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
4,06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8年,114至
115年度已編列947,89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
經費481,733千元,本計畫為完善廣電產製環境
、善用廣電文化軟實力拓展國際市場、提升我國
電視內容能見度及海外影響力,將落實「投補雙
軌」,促進資源整併並強化投補政策,使補助機
制與文化內容策進院投資相輔相成,紮實內容產
製、提升製作規格及全方位養成人才,並鼓勵獲
補助業者開創前瞻性節目模式,穩定產製質量兼
具之內容,以充實廣電產製能量及人才;同步配
合數位科技革新金鐘獎獎項及典禮之製播技術,
全面強化文化經濟力及文化內涵影響力;並以整
合行銷概念,將我國電視作品行銷國際,以達在
地文化國際化,其內容如下:
1.結合數位新科技革新金鐘獎頒獎典禮及相關活
 動,融合文化及新興科技,透過嶄新視覺技術
 及創意,導入AI及多場景等新媒體製播技術之
 互動應用及行銷,跨屏多螢串連資源,創新金
 鐘獎互動影音體驗,計列95,242千元:
 (1)辦理廣播、戲劇及節目類金鐘獎頒獎典禮
   製播及相關行銷活動,並辦理評審工作、
   評審作業系統維護、報名及資安應辦事項
   等,計列86,242千元(含資本門7千元、媒
   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3,380千元、資安經
   費725千元)。
 (2)金鐘獎入圍、得獎者獎金,計列9,000千元
   (獎勵金)。
2.獎勵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自製優良地方性
 節目、記錄並報導在地文化、推動社區營造、
 發展地方文化圈,計列8,396千元:
 (1)辦理金視獎評審工作相關事務、行銷活動
   、頒獎典禮等,計列6,496千元(含資本門
   1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140千元
   )。
 (2)金視獎得獎者獎金,計列1,900千元(獎勵
   金)。
3.厚植與開發電視內容產業人才,協助創作者進
 入內容產業,帶動創意產能;培訓內容產業基
 礎人才,活絡我國拍製環境,計列30,262千元
 :
 (1)發掘創作人才,媒合劇本及辦理行銷相關
   活動,設立劇集劇本創作獎金,辦理頒獎
   典禮、評審工作相關事務,並頒發入圍者
   獎勵金及得獎者獎金等,計列11,962千元
   (含資本門1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
   費250千元、獎勵金8,820千元)。
 (2)鼓勵內容製作業者開發多元題材及劇種,
   培育專業編劇人才,計列10,300千元。
 (3)鼓勵辦理內容產、製、銷人才訓練課程,
   並進行國際專業交流,計列8,000千元。
4.鼓勵產業開發多元類型題材及國家語言之電視
 內容,包括戲劇、動畫及各類節目,並厚植我
 國紀錄片之產製量能,計列279,950千元。
5.輔助製作廣播多元化內容,計列8,720千元。
6.輔導業界參加重要國際電視展,以臺灣品牌整
 合行銷我國影視作品,並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
 ,擴大參與東南亞國際電視展,計列17,278千
 元。
7.提升資深藝人演出電視內容效益,計列3,000
 千元。
8.鼓勵民間團體研辦演藝活動,提升資深藝人表
 演機會,計列2,300千元。
9.輔導學界、民間及社會公益機構等研辦廣播電
 視相關學術研討、座談會及研究活動或協助輔
 導相關團體參與國內外競賽及相關會展,計列
 1,700千元。
10.輔導廣電內容產業發展之相關評審、諮詢、
  說明會及維持業務持續運作等行政費用,計
  列32,009千元。
11.出席歐、美、亞洲(例如法國、美國、日本
  、新加坡、越南、韓國等地區)重要影視展
  或市場展舉辦之相關論壇、研討會議,蒐集
  產業發展趨勢與市場現況,計列380千元。
12.派員參加香港國際影視展、上海電視節、中
  國國際影視節目展或其他重要電視市場展、
  相關產業論壇、研討會議等活動,推展廣播
  電視產業交流,計列110千元。
13.租賃檔案庫房租金;影印機等事務設備租金
  ;電話、數據(網路)通訊費等;辦理影視
  音資料庫平臺及活動網站維運、資安管理、
  維護業務持續運作及監控管理等事項,計列2
  ,206千元(含資安經費425千元)。 
14.購置產業輔導所需設備費,計列180千元(資
  本門)。
481,733,000 481,733,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131,654,000 109,654,000 22,000,000 20.06%
2009 通訊費 382,000 382,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0,810,000 10,81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970,000 6,970,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207,000 2,20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171,000 14,087,000 84,000 0.60%
2039 委辦費 65,185,000 63,944,000 1,241,000 1.94%
2051 物品 69,000 69,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1,154,000 10,503,000 20,651,000 196.6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4,000 3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04,000 104,000 0 0.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110,000 120,000 -10,000 -8.33%
2078 國外旅費 380,000 346,000 34,000 9.83%
2081 運費 44,000 44,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34,000 34,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89,000 189,000 0 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80,000 180,000 0 0.00%
3040 權利 9,000 9,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349,890,000 371,890,000 -22,000,000 -5.92%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00,000 100,000 0 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29,970,000 351,970,000 -22,000,000 -6.25%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00,000 10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9,720,000 19,72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