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8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51,370,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18.辦理地方創生文化事業發展計畫。 19.辦理再造歷史現場計畫。 20.辦理文化資產科技保存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16.提升文化資產科技保存。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4 文化資產永續創能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文
化資產永續創能計畫」奉行政院112年7月6日院
臺文字第112102701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3,14
6,697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2,747,578千元,
執行期間為113至118年,113至115年已編列1,02
7,074千元,本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184,355千元
,其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30,523千元,其項目包括
 :
 (1)辦理產業文化(性)資產跨域合作及活化
   ,包括資源媒合、人才培育、教育、推廣
   、展示、交流互訪與工作坊等,計列3,488
   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中央政
   府機關(構)、國營事業及民間團體等推
   動產業文化(性)資產保存工作,計列3,6
   61千元(含獎補助費資本門2,423千元)。
 (3)辦理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教育推廣暨國際
   交流合作等業務,計列8,298千元。
 (4)建置國際文化資產平臺,拓展國際夥伴網
   絡,進行國內外青年培力及人才鏈結,辦
   理論壇、講座、工作坊與交流會等相關業
   務,計列8,303千元。
 (5)辦理A+文化資產獎競賽及相關推廣交流計
   畫,計列6,773千元。
2.辦理有形文化資產之防災守護工作,計列27,0
 50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
   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之專業團隊、防災
   研究等文化資產提升韌性減災及守護計畫
   等相關業務(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1
   0千元),計列25,113千元(含設備及投資
   500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補助
   中央政府機關(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
   國營事業等辦理有形文化資產提升韌性減
   災及守護計畫等工作,計列1,937千元(含
   獎補助費資本門437千元)。
3.辦理古物與考古遺址之永續創能工作,計列38
 ,336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古物防災保存維護等業務(含約用人
   員1人850千元),計列4,419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
   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保管單
   位辦理古物保存維護措施等計畫,計列3,5
   00千元(含獎補助費資本門3,000千元)。
 (3)建立考古遺址保護機制、訂定土地使用管
   制規則、辦理國際合作交流,及辦理考古
   遺址監管巡查、普查及調查研究等,提升
   考古遺址守護網絡(含約用人員1人1,000
   千元),計列30,417千元(含委辦費資本
   門1,00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1,500千元
   )。
4.傳統藝術民俗口述傳統及傳統知識與實踐、保
 存技術協力與交流業務,計列55,712千元,其
 項目包括:
 (1)建置國內非物質文化遺產文本資料並與邦
   交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話交流、參與相關
   國際組織大會論壇與國際交流推廣活動、
   整備及優化並活用其文化空間,計列21,18
   4千元。
 (2)辦理傳統圖紋研究詮釋暨人才培力營、國
   際交流、論壇及展覽等業務,計列9,528千
   元。
 (3)推動傳統修復技術人才培育、傳習、推廣
   、國際交流、全國文資修復技能競賽,以
   及傳統修復技術人才場域管理營運等業務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27千元),
   計列25,000千元(含設備及投資1,000千元
   )。
5.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科學檢測與修護相
 關業務,計列32,734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對策研擬研究等
   業務,計列4,113千元(含資安經費100千
   元)。
 (2)辦理文物保存修復及科學檢測協助及制度
   建置,補助學術機構或其他文保單位辦理
   文化資產保存方法、修復材料研究及技術
   開發等業務,計列28,621千元(含設備及
   投資9,498千元)。
184,355,000 160,525,000 23,830,000 14.85%
2000 業務費 136,004,000 106,710,000 29,294,000 27.45%
2015 權利使用費 100,000 410,000 -310,000 -75.61%
2018 資訊服務費 10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850,000 1,700,000 150,000 8.8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36,000 6,750,000 -3,014,000 -44.65%
2039 委辦費 100,674,000 52,642,000 48,032,000 91.24%
2051 物品 1,150,000 2,050,000 -900,000 -43.9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198,000 36,532,000 -11,334,000 -31.02%
2072 國內旅費 2,660,000 5,039,000 -2,379,000 -47.21%
2081 運費 126,000 535,000 -409,000 -76.45%
2084 短程車資 410,000 1,052,000 -642,000 -61.03%
3000 設備及投資 10,998,000 10,841,000 157,000 1.45%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00,000 2,900,000 -2,400,000 -82.76%
3035 雜項設備費 10,377,000 7,441,000 2,936,000 39.46%
3040 權利 121,000 500,000 -379,000 -75.80%
4000 獎補助費 37,353,000 42,974,000 -5,621,000 -13.08%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6,077,000 8,988,000 -2,911,000 -32.39%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061,000 10,236,000 -3,175,000 -31.02%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1,915,000 20,450,000 1,465,000 7.16%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2,300,000 3,300,000 -1,000,000 -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