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核能安全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5頁
預算機關
核能安全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6,76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核設施游離輻射防護之檢查與管制作業。 2.執行核設施環境輻射管制作業。 3.執行各項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之督導與管制。 4.執行輻射鋼筋處理專案計畫。 5.辦理年輻射劑量達1毫西弗以上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計  畫。 6.執行醫用游離輻射防護之稽查與管制。 7.執行非醫用游離輻射防護之稽查與管制。 8.擴大辦理輻射源安全稽查與提升輻射安全管制能量。 9.執行原子能民生應用輻射安全管理躍昇計畫。 10.執行推動輻射應用劑量合理抑低管理方案。 11.執行強化我國輻射防護管制規範與檢校度量技術研究   。 12.執行建置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污染監控韌性網計畫。   計畫內容: 1.執行核設施游離輻射防護之檢查與管制作業。 2.執行核設施環境輻射管制作業。 3.執行各項游離輻射安全評估及防護之督導與管制。 4.執行輻射鋼筋處理專案計畫。 5.辦理年輻射劑量達1毫西弗以上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計  畫。 6.執行醫用游離輻射防護之稽查與管制。 7.執行非醫用游離輻射防護之稽查與管制。 8.擴大辦理輻射源安全稽查與提升輻射安全管制能量。 9.執行原子能民生應用輻射安全管理躍昇計畫。 10.執行推動輻射應用劑量合理抑低管理方案。 11.執行強化我國輻射防護管制規範與檢校度量技術研究   。 12.執行建置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污染監控韌性網計畫。  
預期成果
1.執行核設施及其環境之輻射防護安全管制,合理抑低工  作人員之輻射劑量,確保民眾健康及環境品質。 2.辦理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善後處理及相關防範措施,確保  鋼鐵建材之輻射安全。 3.辦理年輻射劑量達1毫西弗以上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及  照護服務計畫,派員到府進行健康關懷訪視及溝通,安  排居民參加健檢及後續醫療轉介服務,落實政府對輻射  屋居民之健康照護。 4.加強醫用及非醫用游離輻射之管制,持續推動自主管理  ,提升業者之輻射安全文化,確保輻射作業人員、一般  民眾及環境之安全。 5.持續推動醫療曝露品質保證計畫,提升放射診療之水準  ,強化國民醫療安全。 6.擴大辦理輻射源安全稽查,加強執行放射線照相檢驗作  業工地不預警稽查,精進輻射安全管制業務相關資訊系  統,提升輻射安全管制能量。 7.發展建置輻射源科技監管技術,提升輻射源管理系統資  訊安全及風險管控機制,建構數位學習平台及專業課程  ,培育輻射從業人員安全文化及確保民生輻射應用安全  。 8.配合游離輻射防護法及其子法修正作業,透過研析劑量  約束管理方案、執行醫療品保數據研析及精進天然輻射  量測技術等輻防管制研究,有效推廣新法規並落實劑量  合理抑低之精神。 9.辦理精進國內輻射防護規範,厚實全國輻射檢校實驗室  能力,優化國人生物劑量分析技術與評估能力之研究計  畫,落實輻防科學基礎與技術需求,支持輻射防護管制  作為。 10.因應日本福島含氚處理水排放作業,跨部會合作執行   海域輻射監測,及辦理我國漁獲物生物氚檢測,並建   立我國放射性物質污染監控預警能力,完備臺灣海域   放射性物質污染事故防禦韌性。   預期成果: 1.執行核設施及其環境之輻射防護安全管制,合理抑低工  作人員之輻射劑量,確保民眾健康及環境品質。 2.辦理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善後處理及相關防範措施,確保  鋼鐵建材之輻射安全。 3.辦理年輻射劑量達1毫西弗以上輻射屋居民健康檢查及  照護服務計畫,派員到府進行健康關懷訪視及溝通,安  排居民參加健檢及後續醫療轉介服務,落實政府對輻射  屋居民之健康照護。 4.加強醫用及非醫用游離輻射之管制,持續推動自主管理  ,提升業者之輻射安全文化,確保輻射作業人員、一般  民眾及環境之安全。 5.持續推動醫療曝露品質保證計畫,提升放射診療之水準  ,強化國民醫療安全。 6.擴大辦理輻射源安全稽查,加強執行放射線照相檢驗作  業工地不預警稽查,精進輻射安全管制業務相關資訊系  統,提升輻射安全管制能量。 7.發展建置輻射源科技監管技術,提升輻射源管理系統資  訊安全及風險管控機制,建構數位學習平台及專業課程  ,培育輻射從業人員安全文化及確保民生輻射應用安全  。 8.配合游離輻射防護法及其子法修正作業,透過研析劑量  約束管理方案、執行醫療品保數據研析及精進天然輻射  量測技術等輻防管制研究,有效推廣新法規並落實劑量  合理抑低之精神。 9.辦理精進國內輻射防護規範,厚實全國輻射檢校實驗室  能力,優化國人生物劑量分析技術與評估能力之研究計  畫,落實輻防科學基礎與技術需求,支持輻射防護管制  作為。 10.因應日本福島含氚處理水排放作業,跨部會合作執行   海域輻射監測,及辦理我國漁獲物生物氚檢測,並建   立我國放射性物質污染監控預警能力,完備臺灣海域   放射性物質污染事故防禦韌性。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6 境外放射性物質污染監控跨部會合作 1.建置國家海域放射性物質污染監控韌性網—執
 行持續監控並建置輻射監測數據資料庫之細部
 計畫,本計畫奉行政院115年7月22日院臺科字
 第1151057292號函同意,計畫總經費20,800千
 元,分4年辦理,116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200
 千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數15,600千元。計畫
 內容係為因應日本持續排放含氚廢水,跨部會
 合作執行海域輻射監測,辦理我國漁獲物生物
 氚檢測,建立我國放射性物質污染監控預警能
 力,完備臺灣海域放射性物質污染事故防禦韌
 性。
2.業務費5,200千元包含:
 (1)參加核種監測技術研討會或教育訓練之訓
   練費85千元。
 (2)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75千元。
 (3)計畫審查委員出席費85千元,審查費85千
   元,合計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0千元。
 (4)辦公物品費80千元。
 (5)辦理計畫整合與海域放射性物質污染擴散
   及安全評估相關作業費346千元,辦理成果
   發表會或相關技術研討會220千元,計畫管
   理資料文書建檔、印刷裝訂等經費200千元
   ,資料蒐集費70千元,維持國內食品生物
   氚實驗室檢測運作量能3,084千元,合計一
   般事務費3,920千元。
 (6)執行本計畫所需輻射偵測儀器及辦公設備
   維護費120千元。
 (7)執行本計畫所需國內出差旅費300千元。
 (8)參加環境輻射或跨域污染監控議題之國際
   會議或技術研討會國外旅費450千元。
5,200,000 5,195,000 5,000 0.10%
2000 業務費 5,200,000 5,195,000 5,000 0.10%
2003 教育訓練費 85,000 85,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75,000 75,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0,000 170,000 0 0.00%
2051 物品 80,000 8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3,920,000 3,925,000 -5,000 -0.1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0,000 12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300,000 290,000 10,000 3.45%
2078 國外旅費 450,000 45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