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中央警察大學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1頁
預算機關
中央警察大學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49,856,000 元()
計畫內容
教育訓練下列各班期:   (1)大學部:92期274人、93期292人、94期313人、95期     325人、96期338人。(平均一年1,236人)   (2)外籍生:20人。   (3)二技班:92期108人、93期112人、94期110人。(平     均一年221人)   (4)碩士班:113學年班107人、114學年班125人、115學     年班156人、116學年班156人。(平均一年549人,其     中公費生76人)   (5)博士班:107學年班9人、108學年班8人、109學年班     7人、110學年班8人、111學年班11人、112學年班13     人、113學年班14人、114學年班16人、115學年班16     人、116學年班16人。   (6)二等警察特考:114年班1人、115年班3人。   (7)三等警察特考:114年班40人、115年班157人。   (8)學員班:330人。  
預期成果
1.預期各期學員生均能完成應修學分;畢業生得以所學投  入國家警政工作並提昇警察辦案之科學化及快速化。 2.各班期學生全年訓練成本之項目計算如下:   (1)大學部:教學訓輔經費、主副食費、服裝費、生活     津貼等共計562,773千元。   (2)二技班:教學訓輔經費、主副食費、服裝費等共計5     4,228千元。   (3)碩士班(公費生):教學訓輔經費、主副食費等共計1     8,168千元。   (4)碩士班(非公費生):教學訓輔經費等共計86,060千     元。   (5)外籍生:教學訓輔經費、主副食費、服裝費、生活     津貼等共計9,316千元。   (6)特考班暨學員班:主副食費、生活津貼、服裝費等     共計54,155千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7 鑑定工作業務 協助辦理外界委託鑑定刑事案件、指紋、筆跡、
火災現場等鑑定業務,支付鑑定老師工作費等。
1.鑑定老師工作費18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儀器維護費3千元。(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電費2千元。(水電費)
185,000 185,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185,000 185,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2,000 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0,000 180,000 0 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000 3,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