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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警政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89頁
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17,083,000 元()
計畫內容
執行精實員警教育訓練計畫、警察公墓南區分址中長程個 案興建計畫及辦理本署辧公廳舍修繕等工程。  
預期成果
改善辦公、訓練環境,提升員警執勤能力,以維護社會治 安。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營建工程 本計畫係執行精實員警教育訓練計畫、警察公墓
南區分址中長程個案興建計畫及辦理本署辧公廳
舍修繕等工程,所需經費617,083千元,包括:
1.精實員警教育訓練計畫,係奉行政院112年7月
 14日院臺外字第1121029247號函核定,計畫總
 經費1,930,555千元,分4年辦理,113至115年
 度已編列1,247,879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
 經費682,676千元,含業務費94,417千元、設
 備及投資588,259千元,其中本分支計畫編列
 設備及投資588,259千元,包括:
 (1)建置反恐訓練中心多功能靶場及綜合體技
   館工程382,164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951
   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
   要點規定計算如下:預估工程結算總價576
   ,323千元,本年度編列工程管理費951千元
   =(5,000千元*3%+20,000千元*1.5%+75,000
   千元*1%+400,000千元*0.7%+76,323千元*0
   .5%)*70%,扣除以前年度已編列數2,116千
   元,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
   額內執行】。
 (2)建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多功能靶場及綜合
   體技館工程82,974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1
   ,723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
   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預估工程結算總
   價337,381千元,本年度編列工程管理費1,
   723千元=(5,000千元*3%+20,000千元*1.5%
   +75,000千元*1%+237,381千元*0.7%),扣
   除以前年度已編列數1,139千元,並配合工
   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3)建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北區手槍靶場及綜
   合體技館工程123,121千元,其中工程管理
   費1,115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
   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如下:預估工程結算
   總價187,376千元,本年度編列工程管理費
   1,115千元=(5,000千元*3%+20,000千元*1.
   5%+75,000千元*1%+87,376千元*0.7%),扣
   除以前年度已編列數697千元,並配合工程
   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警察公墓南區分址中長程個案興建計畫,係奉
 行政院113年5月1日院臺法字第1131010714號
 函核定,計畫總經費856,959千元,分6年辦理
 ,114至115年度已編列26,753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3年經費3,200千元,係辦理委託專業代辦
 及工程技術服務等經費。
3.本署忠勇樓頂樓防水工程12,754千元。
4.本署忠孝樓氣密窗汰換工程8,870千元。
5.本署警察公墓右側土葬區連接步道整修工程2,
 000千元。
6.本署警察公墓管理員室整修工程2,000千元。
617,083,000 544,018,000 73,065,000 13.43%
3000 設備及投資 617,083,000 544,018,000 73,065,000 13.43%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617,083,000 544,018,000 73,065,000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