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警政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608,78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等。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115預算 | 115差異 | 115比例 |
|---|---|---|---|---|---|---|---|---|---|
| 03 | 醫療照護 |
本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 照護實施方案」及「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 防護勤務致傷病人員醫療補助要點」辦理警察同 仁醫療照顧作業,另依據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 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 女教養辦法、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 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辦理警察人員 因公傷亡、失能慰問及急難濟助之規劃、執行事 項,所需人事費23,502千元,業務費334千元, 獎補助費107,466千元,合共131,302千元,包括 : 1.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所需經費110,529千元: (1)全國現職警察人員42,434千元(中央現職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11,020千元、地方 現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31,414 千元)。(其他給與11,020千元、其他補 助及捐助31,414千元) (2)全國退休警察人員66,875千元(中央退休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16,051千元 、地方退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5 0,824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3)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所需其他補助 及捐助886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4)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醫療 服務所需費用334千元。(一般事務費) 2.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勤務致傷病人 員醫療補助所需經費3,875千元:中央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3,855千元、地方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0千元。(其他給 與3,855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20千元) 3.員工因公傷亡、失能慰問及急難濟助工作,所 需人事費8,627千元,獎補助費8,271千元,共 計16,898千元,包括: (1)警察人員因公受傷失能殉職退撫差額、在 職子女教養金及醫療照護金8,627千元。( 其他給與) (2)警察人員因公受傷失能殉職非在職子女教 養金2,173千元及醫療照護、安置就養金4, 874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3)因公殉職、死亡員警遺族與因公失能員警 春節特別慰問金及因公殉職員警遺族警察 節專案特別慰問金1,224千元。(獎勵及慰 問) |
131,302,000 | 112,027,000 | 19,275,000 | 17.21% | |||
| 1000 | 人事費 | 23,502,000 | 16,836,000 | 6,666,000 | 39.59% | ||||
| 1035 | 其他給與 | 23,502,000 | 16,836,000 | 6,666,000 | 39.59% | ||||
| 2000 | 業務費 | 334,000 | 234,000 | 100,000 | 42.74%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34,000 | 234,000 | 100,000 | 42.74% | ||||
| 4000 | 獎補助費 | 107,466,000 | 94,957,000 | 12,509,000 | 13.17% | ||||
| 4085 | 獎勵及慰問 | 1,224,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106,242,000 | 94,957,000 | 11,285,000 | 1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