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19,760,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行政區劃、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法規,提升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辦理督導地方基礎建設業務、推動公共造產及辦理調解
表揚等業務。
3.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規
釋疑。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
5.輔導辦理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及
威權象徵處置事宜。
6.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
9.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計畫內容: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行政區劃、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
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相關法規,提升地方自治
行政效能,落實地方自治精神。
2.辦理督導地方基礎建設業務、推動公共造產及辦理調解
表揚等業務。
3.研修(擬)選舉、罷免、政治獻金法制,並辦理相關法規
釋疑。
4.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相關事宜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析各國政
黨審議及運作情形。
5.輔導辦理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及
威權象徵處置事宜。
6.輔導宗教團體健全組織及發展,加強與各宗教團體之聯
繫溝通,提升宗教學術與文化水準,鼓勵興辦公益慈善
暨社會教化事業及協助參與國際性宗教活動,並辦理祭
祀公業及神明會等業務。
7.健全殯葬法制,落實殯葬管理,加強殯葬消費權益,加
強殯葬服務業管理及輔導、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
8.健全國家榮典制度,倡導合時儀節,辦理紀念典禮。
9.輔導辦理國慶各項慶典活動。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與行政區劃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輔
導地方自治團體均衡發展,強化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2.督導地方基礎建設業務、地方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整
建計畫及推動公共造產業務,以促進地方祥和,並提昇
地方自治財源。
3.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輔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及威權
象徵處置業務,促進社會和解。
6.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
9.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預期成果:
1.健全地方制度與行政區劃法制,推動區域聯合治理,輔
導地方自治團體均衡發展,強化地方自治行政效能。
2.督導地方基礎建設業務、地方辦公廳舍村(里)集會所整
建計畫及推動公共造產業務,以促進地方祥和,並提昇
地方自治財源。
3.勵行民主憲政,健全公民參政法制。
4.健全政黨政治發展。
5.輔導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及威權
象徵處置業務,促進社會和解。
6.使宗教信仰與社會生活真正結合,安定社會;運用宗教
團體匯聚之社會資源,提升政府推動心靈改革及社會福
利事業;分區辦理祭祀公業及神明會研習會,提升專業
知能,並強化清理績效。
7.提升殯葬設施及殯葬服務業品質,強化殯葬消費權益保
護。
8.完備國家禮制,建構優質禮儀及多元化資訊;弘揚孝道
倫理,促進社會祥和。
9.彰顯國家儀典,凝聚國民對國家向心力。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6預算 | 115預算 | 115差異 | 115比例 |
|---|---|---|---|---|---|---|---|---|---|
| 07 | 殯葬管理 |
1.為因應殯葬管理法制修正,聘請專家學者召開 研討會議,廣徵地方政府意見,以利殯葬政策 之落實,所需業務費8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 酬金10千元、一般事務費40千元、國內旅費30 千元) 2.推行殯葬專業證照制度暨核發禮儀師證書之文 件審查、證書印製、郵寄等作業,所需業務費 60千元。(通訊費5千元、一般事務費55千元 ) 3.殯葬相關業務推動所需業務費213千元。(一 般事務費123千元、國內旅費90千元) 4.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殯葬服務業、生前殯葬服務 契約之管理及查處,所需業務費60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5千元、一般事務費40千元、 國內旅費15千元) 5.辦理全國性殯葬業務專業技能之研討會議,以 增進工作技能,所需業務費50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12千元、物品5千元、一般事務費2 6千元、國內旅費7千元) 6.辦理全國殯葬資訊管理系統維護及功能增修, 所需業務費450千元及系統開發費300千元。( 資訊服務費45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費300千 元) 7.舉辦殯葬管理研習班,所需業務費50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千元、一般事務費8千元 、國內旅費25千元、短程車資5千元) 8.辦理地方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所需業 務費45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95千元、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190千元、一般事務費20千元、國 內旅費145千元)。 9.捐助辦理殯葬相關研究或舉辦提升殯葬文化相 關之研討、座談、展覽或其他宣導活動,所需 業務費3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千元、 對私校之獎助15千元) |
1,743,000 | 1,299,000 | 444,000 | 34.18% | |||
| 2000 | 業務費 | 1,413,000 | 969,000 | 444,000 | 45.82% | ||||
| 2009 | 通訊費 | 5,000 | 9,000 | -4,000 | -44.44%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450,000 | 340,000 | 110,000 | 32.35%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95,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29,000 | 135,000 | 94,000 | 69.63% | ||||
| 2051 | 物品 | 5,000 | 30,000 | -25,000 | -83.33%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12,000 | 175,000 | 137,000 | 78.29%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12,000 | 200,000 | 112,000 | 56.00% | ||||
| 2084 | 短程車資 | 5,000 | 30,000 | -25,000 | -83.33%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300,000 | 300,000 | 0 | 0.00%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00,000 | 300,000 | 0 | 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0,000 | 30,000 | 0 | 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15,000 | 15,000 | 0 | 0.00% | ||||
| 4045 | 對私校之獎助 | 15,000 | 15,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