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1,438,000 元()
計畫內容
掌理文書、印信、檔案、出納、庶務、會計、統計、人事 、政風等事務及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執行與維護。  
預期成果
本計畫均為經常事務性工作,支援各項工作計畫之達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1.現職員工進修、研習等相關費用5千元。
2.辦公廳舍水費、電費等350千元。
3.公務所需電話、數據通訊及郵資等104千元。
4.資訊設備維護及小額軟體購置等225千元。
5.辦公事務設備等租金140千元。
6.公務車輛牌照稅、公路養管費及檢驗費等14千
 元。
7.公務車輛、辦公廳舍之財產及公共意外等保險
 費36千元。
8.文具紙張、法令書刊、碳粉、電腦耗材、清潔
 用品、非消耗性物品及公務車輛油料費等323
 千元。
9.文康活動費按機關僱用之員工人數計列,每人
 每年4千元編列168千元。
10.辦公廳舍清潔維護、委外檔案整理建檔及公
  文收發、保全、員工健康檢查、消防及建物
  安全檢查申報、環境教育及雜支等費用1,711
  千元。
11.房屋建築保養維修費用80千元。
12.車輛及辦公器具保養維修費92千元。
13.電梯、機電、電話、監視系統、消防及停車
  設備等各項設施巡檢養護費700千元。
14.辦理行政業務之出差旅費30千元。
15.首長特別費依規定標準每人每月18.1千元編
  列,全年合計218千元。
16.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按每人每年6千元編
  列18千元。
4,214,000
2000 業務費 4,196,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
2006 水電費 350,000
2009 通訊費 104,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25,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4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4,000
2027 保險費 36,000
2051 物品 323,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879,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0,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2,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00,000
2072 國內旅費 30,000
2093 特別費 218,000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