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5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4,799,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職權辦理下列事項:1.提出各類人 權報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2.提出人權政策與 法令之建議,3.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監督體 系之建立,4.系統性訪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5.訪查人 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6.推動國家酷刑防 制機制(NPM)相關工作,7.辦理人權教案教材設計編印、 教育推廣、研討座談、研習等活動,8.強化國內外人權交 流、互訪及合作等計畫,9.建置無障礙人權環境。  
預期成果
依《巴黎原則》,強化國家人權機構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建議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推動人權教育推廣與國內外合作交 流,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以深化民眾人權意識,確 保社會公平正義,彰顯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 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3 教育、推廣與交流 1.辦理國際人權交流研討會、國際人權公約系列
 活動及人權成果發表等所需費用8,000千元(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250千元、一般事務費6,550千
 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200千元) 。
2.邀請國內外人權及公民團體、專家學者等參與
 及來臺辦理教育、交流、諮詢、食宿交通接待
 等所需費用6,50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0
 千元、一般事務費6,200千元)。
3.辦理人權教材開發、編譯、製作及人權教育推
 廣徵件活動等所需費用7,010千元(按日按件計
 資酬金200千元、一般事務費4,060千元、獎補
 助費1,45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300
 千元)。
4.與政府機關、學校、國內外團體等合作辦理人
 權課程研習、座談及培訓等所需費用6,500千
 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0千元、一般事務費6,
 000千元)。
5.訪視及協助機關團體人權教育等所需費用500
 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一般事務費4
 50千元)。
6.出席國際性人權組織會議及赴國外與各國人權
 機構、團體交流等所需費用4,700千元。
7.辦理業務所需郵資、電話、網路通訊等費用30
 0千元。
8.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碳粉、事務設備等費
 用700千元。
9.辦理業務所需租車、國內旅費、運費、短程車
 資等費用410千元。
34,620,000 36,373,000 -1,753,000 -4.82%
2000 業務費 33,170,000 34,923,000 -1,753,000 -5.02%
2009 通訊費 300,000 400,000 -100,000 -25.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00,000 950,000 350,000 36.84%
2051 物品 700,000 7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760,000 27,863,000 -2,103,000 -7.55%
2072 國內旅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4,700,000 4,700,000 0 0.00%
2081 運費 5,000 5,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5,000 5,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450,000 1,45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450,000 1,45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