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3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37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法收受人民書狀,輪派委員調查,並適時赴中央及地方 機關巡察,查有失職違法情事,當依法糾正、糾舉或彈劾 。赴國外考察及巡察相關機關,借鏡國外經驗,加大對政 府監督層面。辦理調查人員專業訓練。  
預期成果
加強受理人民陳訴案件之處理,維護民眾權益,有效紓解 民怨;增進調查績效,查察違法失職情事,澄清吏治;厚 植調查專業知能,提升調查技能;強化巡迴監察,查察輿 情、民意及政風,有效監督政府達成施政目標與施政效能 ,促進人民之福祉與利益。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委員國外考察 委員國外考察及隨團職員等旅費2,652千元。本
院依法收受人民書狀,並進行調查,委員並得適
時赴中央及地方機關巡察,如查有違法或失職情
事,即依法彈劾、糾舉或糾正。依監察院巡迴監
察辦法第5條規定:駐外機關之巡察,併入委員
國外考察計畫辦理。基於調查案件及巡察駐外機
關之需要,本院委員應赴國外考察及巡察,以瞭
解事實或借鏡國外經驗。
2,652,000 2,652,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2,652,000 2,652,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2,652,000 2,65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