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3,40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 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4,374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3,934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535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1,352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所需人力經費828千元。
 (4)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1,219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6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16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70千元。
3.物品26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1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11
   千元。
 (3)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購
   置經費5千元。
4.一般事務費113千元,包括: 
 (1)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5千元。
 (2)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千元。
 (3)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千元。
 (4)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2千元。
 (5)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46千元。
 (6)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5
   0千元。
5.國內旅費115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0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17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20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38千元。
4,374,000 3,698,000 676,000 18.28%
2000 業務費 4,374,000 3,698,000 676,000 18.28%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934,000 1,975,000 1,959,000 99.1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6,000 164,000 22,000 13.41%
2051 物品 26,000 21,000 5,000 23.81%
2054 一般事務費 113,000 1,429,000 -1,316,000 -92.09%
2072 國內旅費 115,000 109,000 6,000 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