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4,045,000 元()
計畫內容
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訴以及 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通譯 、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1,813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9,191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1,0
   42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4,055千元。
 (3)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2,437千元。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1,6
   57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128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110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018千元。
3.物品55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23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22
   千元。
 (3)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購
   置經費1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017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66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37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3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27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6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92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668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6千元。
 (9)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8
   5千元。
5.國內旅費422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48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48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52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46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46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96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76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10千元。
11,813,000 10,750,000 1,063,000 9.89%
2000 業務費 11,813,000 10,750,000 1,063,000 9.89%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9,191,000 6,491,000 2,700,000 41.6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28,000 814,000 314,000 38.57%
2051 物品 55,000 45,000 10,000 22.22%
2054 一般事務費 1,017,000 2,914,000 -1,897,000 -65.10%
2072 國內旅費 422,000 486,000 -64,000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