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0,764,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檢察官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 行有關提起公訴與裁判等相關工作,並依職權檢察官擔任 指揮、分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通譯、法警等人員分別 辦理紀錄、通譯、傳喚及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可有效達成偵查犯罪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6,265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11,287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967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4,788千元。
 (3)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觀護助理員所
   需人力經費3,047千元。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8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542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66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476千元。
3.物品94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5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3
   千元。
 (3)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購
   置經費11千元。
4.一般事務費1,482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20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92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7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29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668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經費6千元。
 (9)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8
   0千元。
5.國內旅費860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3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128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25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55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65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102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10千元。
16,265,000 15,083,000 1,182,000 7.84%
2000 業務費 16,265,000 15,083,000 1,182,000 7.84%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1,287,000 7,873,000 3,414,000 43.3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542,000 2,134,000 408,000 19.12%
2051 物品 94,000 83,000 11,000 13.25%
2054 一般事務費 1,482,000 4,039,000 -2,557,000 -63.31%
2072 國內旅費 860,000 954,000 -94,000 -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