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7,69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一審檢察署,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 查及執行 有關提起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 任指揮外,分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通譯、法警等分別 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 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5,861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11,346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1,0
   83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4,731千元。
 (3)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3,047千元。
 (4)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85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896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59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837千元。
3.物品44千元,包括:
 (1)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3
   千元。
 (2)辦理易服社會勞動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購
   置經費11千元。
4.一般事務費1,124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5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44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4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7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29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668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6千元。
 (9)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1
   30千元。
5.國內旅費451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80千元。
 (2)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11千元。
 (3)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8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88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102千元。
 (7)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10千元。
15,861,000 14,734,000 1,127,000 7.65%
2000 業務費 15,861,000 14,734,000 1,127,000 7.65%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1,346,000 7,942,000 3,404,000 42.8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896,000 2,603,000 293,000 11.26%
2051 物品 44,000 33,000 11,000 33.33%
2054 一般事務費 1,124,000 3,707,000 -2,583,000 -69.68%
2072 國內旅費 451,000 449,000 2,000 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