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72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輔助檢察業務工作之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6,836千元,其內容如
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0,886千元,係職員10人之
 薪俸、加給等。
2.獎金2,720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等。
3.其他給與96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傷殘
 死亡慰問金等。
4.加班費1,388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5.退休離職儲金87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
 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6.保險868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健保費等。
16,836,000 14,436,000 2,400,000 16.63%
1000 人事費 16,836,000 14,436,000 2,400,000 16.6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0,886,000 8,843,000 2,043,000 23.10%
1030 獎金 2,720,000 2,550,000 170,000 6.67%
1035 其他給與 96,000 80,000 16,000 20.00%
1040 加班費 1,388,000 1,313,000 75,000 5.71%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78,000 820,000 58,000 7.07%
1055 保險 868,000 830,000 38,000 4.58%